**** | 信息分类:许可结果 | ||
****环境局 | |||
2024-08-22 | 发布日期:2024-08-22 12:21 | ||
宿环建函〔2024〕55号 | 有效性: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环境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宿环建函〔2024〕55号
****环境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医院:
报来的《****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你院拟投资3200万元实施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内容为在银河一**侧门诊病房综合楼一楼DSA机房、五楼杂交手术室内各安装1台DSA设备,设备参数为125kV/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项目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予以备案(备案号:2404-341302-04-05-720402),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流程和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DSA机房四周墙体、顶棚、地面和防护铅门、观察窗的设计厚度应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辐射屏蔽的要求。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应对DSA机房工作场所实行的分区管理, DSA机房周围应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配置门灯联锁、急停按钮、通风系统等安全措施。采取铅悬挂防护屏、床侧防护帘和个人防护用品等各种有效的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辐射工作场所安全和防护措施有效,防止误操作、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2、你院应根据改建DSA的实际应用,进一步完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明确相关行政科室、医技科室职责;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DSA操作规程与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切实完善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并确保落实到位。
3、按照环评要求配备辐射剂量监测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等,严格落实辐射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场所辐射水平监测,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4、本项目的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并做好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健全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接受剂量监测。
四、若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内容、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在获得本环评批复后、DSA启用前应及时申请重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及时完成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局。
(此页无正文)
****环境局
2024年8月22日
抄:******分局,******公司。
**** 2024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