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4X/202203-00036 | 信息分类: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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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2 | 发布日期:2022-03-22 11:15 | ||
宿水审批〔2022〕15号 | 有效性: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洪评审批】关于改建京沪线**站改建工程10KV外接电源线路工程穿越沱河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暂无 |
根****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市高新区埇上路566****中心四楼****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557-****929。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2〕15号
二、项目名称:改建京沪线**站改建工程10KV外接电源线路工程穿越沱河涉河建设方案
项目代码:****
三、审批类别: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四、审批内容:一、原则同意改建京沪线**站改建工程10KV外接电源线路工程穿越沱河涉河建设方案。穿越段位于沱河**北**上游约20m处,采用两根MPP管,一用一备,管径均为200mm。选择沱河左岸作为入土端,入土角为6°,沱河右岸作为出土端,出土角为6°。定向钻穿越顶高程为19.0m,沱河埋深2.0m,穿越水平长度499.9m。穿越层主要为3层粉质粘土。入土点距沱河左岸堤脚135.7m,出土点距沱河右岸堤脚101.8m。二、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定向钻穿越过程中要使用符合要求的泥浆,对可能穿越流沙层段要加强观察,减少对河道、堤防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地面附着物、水保设施及沱河**北**进行保护,造成损害应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产生的弃土、垃圾等固体废物要及时清除,运送到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持和维护水工程形象;要保障堤顶防汛道路畅通。三、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完善相应防治与补救措施。四、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排涝标准提高,需改建或拆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排涝的要求。五、工程建设过****水利局的监督管理。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471684M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松林
八、审批决**期: 2022年3月21日
九、审批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