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4X/202207-00027 | 信息分类: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水利局 | |||
2022-07-18 | 发布日期:2022-07-18 10:03 | ||
宿水审批〔2022〕36号 | 有效性: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洪评审批】关于G344**至**界改建工程湖东村中桥等7座中桥、 铁路**大桥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暂无 |
铁路**大桥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根****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市高新区埇上路566****中心****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557-****929。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2〕36号
二、项目名称:G344**至**界改建工程
项目代码:****
三、审批类别: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四、审批内容:一、基本同意G344**至**界改建工程湖东村中桥等7座中桥、铁路**大桥涉河建设方案。G344 **至**界改建工程为老路改扩建项目,项目由北向南,起点位于 G344 与金江七路**,经大泽乡镇、段家村后,在龙王庙道口房处上跨铁路专用线,终点位于**、**两市交界处,与 G344 **段衔接,路线全长约16.42 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本工程拟建南小庄中桥,位于大泽乡镇大张家东侧约500m处,河道桩号为K3+534 ,桥梁全长46m;拟建西水路中桥,****花园东侧约150m 处,河道桩号为K5+687,桥梁全长46m;拟**东村中桥,位于**区大泽乡镇湖东村东侧约 300m 处,桥梁全长46m;拟建黄家中桥,位于大泽乡镇闫刘南侧约200m处,河道桩号为K11+201,桥梁全长46m;拟建门东李路中桥,位于大泽乡镇门东李家西北侧约120m 处,河道桩号为ZK14+104,桥梁全长46m;拟建芦花路中桥,位于芦花路与合相路**处,河道桩号为ZK15+046,桥梁全长46m;拟**广路中桥,位于马沟与合相路**处,河道桩号为ZK16+136,桥梁全长46m。7座中桥上部结构均采用预应力砼(后张)简支 T 梁,桥面连续,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墩径1.2m,墩台采用桩基础。拟建铁路**大桥位于**区**村东北侧约500m 处跨越铁路**,全桥共1联,桥跨布置为5*25m,桥梁全长131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后张)小箱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桥墩轴线与扩挖后的河流中线交叉角度为3.82°。二、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交付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区洪水预报预警方案,****水利局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施工应合理安排工期,避开主汛期,采取合理的导流方案,不得有碍其行洪。四、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同时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储备、落实防汛值班等制度,服从**区防汛指挥机构指挥调度,汛期禁止在河道内填筑围堰、坝埝和施工便道施工;禁止在河道内设置料场和预制件场。五、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清除河道内建筑垃圾,恢复河道行洪功能,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前,视为在建工程,按照相关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公路建设涉及河段(包括防护范围)的防汛责任、抢险方案落实由建设单位负责。六、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完善相应防治与补救措施。七、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利局、****水利局的监督管理。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71684M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刘松林
八、审批决**期:2022年7月15日
九、审批机关:****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