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评审批】关于宿马园区新汴河大堤堤上防汛道路涉河建设方案的意见
****9164X/202209-00001 | 信息分类: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水利局 | |||
2022-09-01 | 发布日期:2022-09-01 10:48 | ||
宿水审批〔2022〕39号 | 有效性: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
【洪评审批】关于****新汴河大堤堤上防汛道路涉河建设方案的意见 | |||
暂无 | 政策咨询电话:暂无 |
【洪评审批】关于****新汴河大堤堤上防汛道路涉河建设方案的意见
发表时间:2022-09-01 10:48
根****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市高新区埇上路566****中心****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联系电话:0557-****929。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宿水审批〔2022〕39号
二、项目名称:****八期路网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三、审批类别: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四、审批内容: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新汴河大堤堤上防汛道路(经五路-新汴河大桥)涉河建设,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涉河建设****水利局。根据《****办公厅关于取消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和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设单位需加强建设期、运行期的安全监管,加大对堤防的巡查力度。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保证防汛道路畅通,同时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储备、落实防汛值班等制度,服从防汛指挥机构指挥调度。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恢复河道行洪功能,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利局、****中心的监督管理。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集团****公司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913********6839686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潘骥成
八、审批决**期:2022年8月30日
九、审批机关:****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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