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8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丙梅街道丙梅一村(油库坡)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86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007 | |||
起始价: | 49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
宗地编号: | 522********031 | 宗地总面积: | 95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丙梅街道丙梅一村(油库坡)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951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008 | |||
起始价: | 249万元 | 加价幅度: | 3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
宗地编号: | 522********032 | 宗地总面积: | 85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丙梅街道丙梅一村(油库坡)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856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4BA0009 | |||
起始价: | 672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1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贵****示范区****开发区****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3日 15时00分;
522********031 号地块:2024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3日 15时00分;
522********032 号地块:2024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13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贵****示范区****开发区****中心参加土地揭牌活动。 (三)本次挂牌地块不设挂牌底价 (四)土地成交价款的缴纳期限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必须在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土地成交价款于2024年12月20日前全部交清(不计利息)。未按时交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的,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次出让宗地实行现状条件下的土地出让,宗地成交后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出让人在2024年12月20日前将土地交付竞得人,竞得人对该宗地的规划建设必须按照**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并且竞得人在开发建设前必须到****、****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准建手续后方可动工。 (六)开发建设时限: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竞得人对该宗地的规划建设必须按照**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并且竞得人在开发建设前必须到****、****建设局等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准建手续后方可动工。 (七)竞得人必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报名必须报价,后一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报价后才能参加现场竞买。 (九)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丙妹镇**路51号2—3楼、**省**市博南路5号荷香居3-4栋裙楼
联 系 人:覃超、熊克林
联系电话:0855-****100、0855-****615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050********1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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