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单位:**省****公司、****公司、******公司、**筑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校舍零星修缮改造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教育补助资金(市县)的通知(闽财教指〔2023〕80号),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222288元,下浮率10%,发包价200059.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2024年校舍零星修缮改造项目,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市[2016]226号)规定,该工程为小型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2228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但与**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 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到****(**省**市**县金井大道东段322-2号601室)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K = 10 % )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递交,用信封形式包封,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 ****(**省**市**县金井大道东段322-2号601室) 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前通过邮箱****@qq.com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https://www.****.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屿头乡玉瑶村玉瑶457号,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177****7286,传真:/
联系人: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金井大道东段322-2号601室,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qq.com
电话:153****2260,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合实验区****中心3号楼7层
联系电话:0591-****7878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 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