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707/202410-00001 |
办理结果 |
****分局 |
有效 |
2024-10-10 |
《****木质托盘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木质托盘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3-****060(行政审批窗口)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
邮 编:241100
项目名称:木质托盘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市湾沚区花桥镇**功能区九三公路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木质托盘生产项目位于**市湾沚区花桥镇**功能区九三公路(租赁******公司现有厂房)。项****发改委备案(湾发改备〔2024〕112号,项目代码:2404- 340221-04-01-638672),总投资3200万元,用地面积132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购置压刨床、截断锯、雕刻机、气钉枪、电蒸汽发生器、空气能加热器等生产设施并配套环保治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木质托盘55万个。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落实雨污分流制度。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和保洁废水****园区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喷涂原料采用水性漆,热处理采用电蒸汽发生器或空气能加热器供热。压刨、雕刻、锯切等工序产生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中央袋式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喷漆晾干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漆雾过滤+初效过滤+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热处理房独立密闭设置,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强化噪声管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减振和设置减速带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产生的一般固废,经收集后落实综合回用或外售;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的,经分类规范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