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委员会关于建立水质检测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吉卫疾控发〔2016〕9号)要求,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控制中心对我市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监测点末梢水(水龙头水)进行了采样检测,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水样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城市市政供水
1、采样监测点:南环社区、秀园小区、老检察院、****小学、三建三处住宅楼、**小学。
2、检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二氧化氯。
3、检测结果:所有监测点水质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二、农村集中式供水
1、采样监测点:八道河子镇自来水站(恒沣大药房)、****公司净水厂(贮木场住宅楼)。
2、检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二氧化氯。
3、检测结果:所有监测点水质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三、农村分散式供水
1、采样监测点:桦郊乡双胜村北山屯(武*森家)、公吉乡新立村三社(于*春家)。
2、检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砷、氟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3、检测结果:所有监测点水质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控制中心
2024年9月30日
初审:于 鲲
复审:邵 宇
终审:于德新
(信息来源:****控制中心 )
发表时间:2024-10-08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