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禾******社水稻收割及运输项目经有关方面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特邀具有相应要求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该项目招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禾******社水稻收割及运输项目
2、招标内容:**市禾******社水稻收割及运输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报价单。
3、预算金额:1.955万元
4、最高限价:1.955万元
5、作业周期:按招标人要求不得影响下茬农时
6、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如有疑问请与王先生联系(189****511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投标单位于2024年10月16日18时前委派本单位正式人员携带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报名资料需按要求加盖相****招投标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吕会计183****9669),报名后可通过网络下载(链接: https://pan.**.com/s/1_qZ6QVO-lkV2v3v1q8US2A 提取码: 5813)或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料费:50元)。
2、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如果不投标,必须书面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经单位盖章(公章及法人章)后派专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答疑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不予受理)送交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不投标,且不能合理说明缘由,投标单位一年内将不得在**市安**境内从事招标投标活动。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2日15时30****政府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等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必须于2024年10月17日 18 ****招标办书面提出疑问,招标办给予书面解答。
2、其他按 2024年9月24日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