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财政局恒山区露天矿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宝磊、春刚、顺发采石场、恒山玉石)评审
项目需求详情
执行标准:
1、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
2、严格执行行业和地方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及规定。
服务要求:
1、工程概况:本项目共修复治理**市**区4****采石场,宝磊、春刚、**玉石、顺发采石场。工作内容:1、挡墙工程,挡墙采用M10浆砌块石砌筑,块石强度不低于MU30,最小厚度不小于 20cm,墙面M10砂浆勾凸缝,墙顶面采用M10砂浆抹面,抹面厚度2cm;泄水孔采用φ50PVC管,水平方向单排布置,横向间距2.0m,挡墙背后通长铺设反滤带;每间隔10m~20m设置一伸缩缝,伸缩缝宽3cm;2、威岩清理,****采石场有危岩体,自然坡体比较陡峭,风化严重的岩石;3、土地平整,采取削高填低的原则,尽量做到挖填平衡。首先将项目区内地势较高区域采用推土机推运至低洼处进行平整;4、植被恢复,选择生长较快的乔木,并适当提升植株规格,尽快恢复林地植被。
2、对**区露天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
3、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国家、省、市造价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完整的咨询成果文件,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4、应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造价评审全过程,并对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和疑问进行解答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现行的造价文件完成项目评审。
5、工程结算相关的评审资料存档(如:竣工图纸、施工合同、工程资料、结算审核报告等),要求存档资料目录清晰,装订成册。
项目名称:**区露天矿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宝磊、春刚、顺发采石场、**玉石)评审
服务周期:15天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发布时间:2024-10-10 09:03:28
采购编号:****
座机电话:0467-****602
服务实施地:**省**市**区省鸡****中心路65号
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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