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原唐山兴隆钢铁有限公司) 炼钢产能等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二期钢渣处理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23MA0E7QK305 | 建设单位法人:王新刚 |
于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滦县 |
**省**市**市榛子镇于家营村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司) 炼钢产能等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二期钢渣处理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2-炼钢;铁合金冶炼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20-C3120-炼钢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榛子镇于家营村南,迁曹线西侧中首特钢主厂区北部,紧邻主厂区西厂界 |
经度:118.345081 纬度: 39.84581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23 |
冀环审〔2023〕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9384.39 |
2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23MA0E7QK30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02MA0GCAP03B | 验收监测单位:**兆惠****公司 |
****0283MA0G18BP3M | 竣工时间:2024-06-01 |
2024-06-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31 |
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电炉渣处理量6.6万t/a、铸余渣处理量1.65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电炉渣处理量6.6万t/a、铸余渣处理量1.65万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建设1条电炉渣处理生产线和1条铸余渣处理生产线,其中电炉渣处理生产线主要以炼钢工序产生的电炉渣为原料生产风淬渣,年处理电炉渣6.6万吨;铸余渣处理生产线主要以铸余渣为原料生产尾渣,年处理铸余渣1.65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条电炉渣处理生产线和1条铸余渣处理生产线,其中电炉渣处理生产线主要以炼钢工序产生的电炉渣为原料生产风淬渣,年处理电炉渣6.6万吨;铸余渣处理生产线主要以铸余渣为原料生产尾渣,年处理铸余渣1.65万吨。 |
因焖渣池四周衬板容易损坏,为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运行,需定期检修更换,故现场建设6m×6m×6m焖渣池3座(2个渣池盖),实际生产中2用1备。铸余渣中存在的较大渣块,进棒磨机前需要使用破碎锤破碎,为减少大块破碎过程无组织扬尘,提高生产效率,棒磨机前建设1台颚式破碎机,对铸余渣大块进行预处理,破碎废气引入钢渣处理废气除尘系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铁污泥送电炉自行利用。二期钢渣处理工程(电炉渣处理和铸余渣处理生产线)其他生产工艺流程和排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①钢渣处理废气 钢渣处理工序在风淬、筛分、焖渣、棒磨、磁选、转运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含尘废气,其中风淬室为密闭结构并内设顶吸罩,振动筛封闭处理,振动筛进口、出口设置局部封闭集气罩,焖渣池设置局部封闭集气罩,棒磨机进口和出口设置局部封闭集气罩,磁选过程产尘点设局部封闭集气罩,皮带受料及落料点设置局部封闭集气罩,成品仓仓顶设局部封闭集气罩、仓下落料设局部封闭集气罩,钢渣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送1套喷淋塔+湿电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38m高排气筒外排。 ②钢渣处理车间无组织废气 钢渣处理车间各产尘点废气经收集后送喷淋塔+湿电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外排,少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逸出。 废水:①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 钢渣处理工序的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串级用于浊环系统补水,不外排。 ②风淬室废水、焖渣池废水、喷淋塔+湿电除尘器废水 风淬室废水产生量为7000m3/d,焖渣池废水产生量为1700m3/d,喷淋塔+湿电除尘器废水产生量为4500m3/d,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工程主要采取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废:所有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铸余渣中存在的较大渣块,进棒磨机前需要使用破碎锤破碎,为减少大块破碎过程无组织扬尘,提高生产效率,棒磨机前建设1台颚式破碎机,对铸余渣大块进行预处理,破碎废气引入钢渣处理废气除尘系统。其他本次验收范围内与环评一致。 废水:①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 钢渣处理工序的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串级用于浊环系统补水,不外排。 ②风淬室废水、焖渣池废水、喷淋塔+湿电除尘器废水 风淬室废水产生量为7000m3/d,焖渣池废水产生量为1700m3/d,喷淋塔+湿电除尘器废水产生量为4500m3/d,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工程主要采取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废:所有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
铸余渣中存在的较大渣块,进棒磨机前需要使用破碎锤破碎,为减少大块破碎过程无组织扬尘,提高生产效率,棒磨机前建设1台颚式破碎机,对铸余渣大块进行预处理,破碎废气引入钢渣处理废气除尘系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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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 | 0 | 27 | 0 | 0 | 7.06 | 0 | / |
23.592 | 0 | 90 | 0 | 0 | 23.592 | 0 | / |
54.958 | 6.428 | 99.626 | 0 | 0 | 61.386 | 6.4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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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钢渣处理废气除尘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 | 钢渣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送1套喷淋塔+湿电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38m高排气筒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钢渣处理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7 mg/m3,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 /2169-2018)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主厂区东厂界北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主厂区东厂界**及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泵类等设备噪声。工程主要采取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北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为(57-62)dB(A),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为(44-51)dB(A),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南厂界与其他企业相邻,不具备监测条件。 东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为53-61dB(A),夜间监测结果等效声级为46-48dB(A),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炼钢工序(连铸机废水收集渠、连铸浊环水池、浊环水处理系统地面及水池),ESP超薄带钢生产线(粗轧及精轧除鳞装置废水收集渠、旋流沉淀池、浊环水处理系统水池及地面),钢渣处理工序(沉淀池、焖渣池、浊环水池)、初期雨水池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x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炼钢工序(水处理车间地面、净环水池等),热轧工序(水处理车间地面、加药间地面、墙裙、走台、地坑、设备基础面等),钢渣处理工序(净环水池),除重点防渗区之外的炼钢、热轧其余车间、****处理站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x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厂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外的生产区域K≤1x10-7cm/s | 钢渣处理工序(沉淀池、焖渣池、浊环水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x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钢渣处理工序(净环水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x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厂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外的生产区域K≤1x10-7cm/s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转型升级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电炉灰、电炉二次三次除尘灰、含铁除尘灰、电炉渣、废耐火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铸余渣、氧化铁皮、含铁污泥、废集油带、浮油、渣钢坨、磁选粉、废钢、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危废、生活垃圾。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电炉灰、废集油带、浮油、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危废(含重金属无机废液及其残渣****公司厂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各环节收集的危险废物直接装入危废运输车辆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随产随清,不落地。 含铁除尘灰、氧化铁皮、含铁污泥、磁选粉作为含铁物料外售;电炉渣和铸余渣送钢渣处理工序进一步处理;渣钢坨、废钢送炼钢车间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 电炉二次三次除尘灰需进行危废鉴定,若属于危废则直接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随产随清,不落地,若不属于危废则作为含铁物料外售。 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二期钢渣处理工程(电炉渣处理和铸余渣处理生产线)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含铁污泥、渣钢坨、磁选粉、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 公司厂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各环节收集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直接装入危废运输车辆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随产随清,不落地。 含铁污泥、渣钢坨送炼钢车间自行利用;磁选粉作为含铁物料外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建立与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各项生态环境管理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 建立与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各项生态环境管理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
表7 风险设施
1 | 天然气调压站及管道设置泄漏报警系统;润滑站和液压油站设置油盘和备用油桶;消防废水池利用主厂区现有2座的初期雨水池(容积分别为5040m3、3200m3)兼做消防废水池 | 天然气调压站及管道设置泄漏报警系统;润滑站和液压油站设置油盘和备用油桶;消防废水池利用主厂区现有2座的初期雨水池(容积分别为5040m3、3200m3)兼做消防废水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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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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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转型升级项目现役削减****集团有限公司数字智能储运系统项目,改善环境质量削减源为**池村、龙坨村、高家庄村、黄新庄子村、老新庄子村、张家庄村、黄家楼村、大岗上村共8个“煤改电”项目。转型升级项目投运前,需严格落实现役源削减方案和改善环境质量削减源中削减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实施了数字智能储运系统项目,并于2023年5月底建成投产,削减颗粒物225.900t/a,调剂颗粒物225.232t/a用于本项目。满足环评中炼钢产能等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污染物现役削减源2倍削减量要求。改善环境质量削减源为**池村、龙坨村、高家庄村、黄新庄子村、老新庄子村、张家庄村、黄家楼村、大岗上村共8个“煤改电”项目,****环境局****分局提供的《关于****公司炼钢产能等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的改善环境质量削减源使用说明》已于2022年11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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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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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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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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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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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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