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广段C6合同段1#湿喷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096385M | 建设单位法人:王松 |
185****6842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坡区 |
**市**坡区杨家坪街道杨家坪**支路1号23-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川陕界)至**高速公路通广段C6合同段1#湿喷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社区 |
经度:107.11069 纬度: 31.4528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6 |
巴环境**审〔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0 |
20.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09638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5********096385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4MA68LGCMX6 | 竣工时间: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335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5万m3/a | 实际建设情况:5万m3/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原料运输及储运方式 (2)骨料加料 (3)粉料、外加剂 (4)搅拌、放料 (5)罐车车罐的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1)原料运输及储运方式 (2)骨料加料 (3)粉料、外加剂 (4)搅拌、放料 (5)罐车车罐的清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无害化处理后用作农肥:生产废水经项目配套设置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罐车车罐清洗、地面冲洗、运输车辆冲洗等,不外排:雨水经厂区四周设置的雨水收集沟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废气: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实行文明施工,采取定期洒水除尘,进行封闭围挡,清运建筑垃圾等防尘降尘措施,严格遵守《**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减少扬尘产生量。运营期落实废气(粉尘、汽车尾气等)处理各项措施。筒仓置于封闭搅拌楼内,经筒仓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仓顶呼吸口排放;搅拌机置于封闭搅拌楼内,搅拌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口排放;料仓设置彩钢顶棚+三面围护封闭+洒水喷雾装置;砂石转运过程采用洒水降尘,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选用密闭车辆或车辆加盖防尘帆布,在运输车辆出厂时对车胎、车身进行冲洗等措施。确保颗粒物排放满足《**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市区域);噪声: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强化设备维护,减少摩擦及振动噪声等,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各工段标准。运营期合理布局产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及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固废:强化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辖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实行**回收利用,****回收部分统一运输至建筑垃圾堆码场处置;压滤泥饼及污泥定期拉运至弃土场处理。运营期严格执行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与处置制度,配套落实废机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与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实行危险废物台账化管理,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分别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与备案制度;防渗: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项目分区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危废间防渗层为至少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库房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必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要求;一般防渗区:化粪池、生产废水沉淀池、洗车废水沉淀池防渗层采取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区:厂区内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厂区内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规范设置危险警示标识,存储期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据实制定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环保专员与机构,强化应急培训,落实应急演练,切实防止环境事故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同环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沉淀池 |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无害化处理后用作农肥:生产废水经项目配套设置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罐车车罐清洗、地面冲洗、运输车辆冲洗等,不外排:雨水经厂区四周设置的雨水收集沟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脉冲布袋除尘器+喷雾除尘管网+雾炮机 | 《**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市区域) | 粉料卸料储存粉尘经封闭生产车间内筒仓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搅拌粉尘经封闭搅拌楼内的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砂石料装卸、储存粉尘经料仓三面围挡及棚顶布设喷雾除尘管网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转运砂石粉尘经对配料机料斗采取三面围挡、加彩钢棚盖的封闭和在料仓及料斗运输通道旁设置了一台雾炮机,在装载机运送砂石料时使用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处理;砂石料在传输过程中,传送斜皮带机采取封闭状态进行传输,砂石料进料粉尘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扬尘通过定期洒水降尘、维护厂区道路地面,在厂区出入口对进行车辆冲洗,并在车辆运输过程,选用密闭车辆或车辆加盖防尘帆布,不得超重、超载,沿途运输经过敏感目标时应减速行驶,低速通过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及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已进行合理布局产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及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危废间防渗层为至少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库房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必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要求;一般防渗区:化粪池、生产废水沉淀池、洗车废水沉淀池防渗层采取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区:厂区内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厂区内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规范设置危险警示标识,存储期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库房不暂存机油和柴油采取一般防渗,危废间已进行重点防渗区并采用防渗混凝土+2mm厚的**度聚乙烯或环氧树脂,满足等效黏土层Mb≥6m,渗透系数<1×10-10cm/s),并规范设置危险警示标识,存储期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强化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辖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实行**回收利用,****回收部分统一运输至建筑垃圾堆码场处置;压滤泥饼及污泥定期拉运至弃土场处理。运营期严格执行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与处置制度,配套落实废机油、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与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实行危险废物台账化管理,将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分别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暂存于收集桶内,定期排专人清运至市政垃圾清运点;一般固体废物:分离砂石收集后暂存于料仓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线;对废水处理池、洗车废水沉淀池定期清掏,清掏的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后,暂存在泥饼暂存间,定期运至镇广高速沿线设置的弃土场;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手套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