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电话:0632-****170
技术咨询电话:0632-****161
****集团供销处监督电话:0632-****066
报价须知:
请认真阅读物料描述!!! 报价要求请仔细阅读,凡是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已认可并遵守以下内容:
1.二乙醇单异丙醇胺含量≥85.0%。
1.1 二乙醇单异丙醇胺生产企业应为**红****公司或******公司或****公司,报价时须注明品牌。
1.2 中标供应商在货源地装车时需要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或服务;
①运输车辆空车视频
②运输车辆装车视频
③运输车辆过磅视频
④运输罐车进出口均需进行铅封,并张贴出厂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代号、技术指标、厂名、厂址、批号、出厂日期等,需提前将空吨桶运输到甲方指定场地。
⑤我公司安排人员全程跟踪监督发货并张贴甲方封条,乙方需全力配合。
2.每批进厂产品随车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发货同行单及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代号、技术指标、厂名、厂址、批号、出厂日期等。
3.当甲方对到货产品提出送检(非仲裁检验)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相关检验费用。
4.在90天内,当甲方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经双方协商选定仲裁部门对封存样进行仲裁检验。
5.本次采购34吨,报价为含税(13%)到厂价。
6.按甲方付款计划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100%承兑汇票。
7.新中标供应商需无偿为甲方提供吨桶,吨桶属乙方所有,甲方可免费使用吨桶。使用过的或废弃吨桶由乙方免费回收(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将包装物回收出厂)。
8.新供应商中标后在****公司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前期**供应商需出具5万元履约保证金说明。
9.自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在2天内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签订合同视为主动放弃及违约,我公司一律按违约处置,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合同期内价格及数量不做调整。
10.接到上货通知后需在2天内组织供货,未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上货,违约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系统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
11.如发现串标、围标现象,报价作废。
12.如中标价格超出正常市场价格, 我公司有权废标且保留是否重新发布询价的权利。
网购管控及处罚方案
1:严格核实询价单规格型号、品牌、物料描述及账期要求报价,不得虚报、谎报。无市场价格依据或恶意报价的将关停供应商报价资格。若有串标报价的将在**云平台拉黑。
无品牌要求物资,要求供应商需标准自己报价品牌或生产厂家。若报价不实、不全(因不做某种物资而填写报价0.01或1等),作为无效报价。
2: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因质量问题退货及到货物资与使用单位要求不相符的,报价总金额5%的违约金处罚,最高违约金额1000元封顶,最低20元;
对售后服务不及时响应的出卖方,第一次给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将出卖方关停或拉黑。
3:报价单位准确备注交货时间,送货至买受人仓库,装卸货物和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送货时请带
1 | 二乙醇单异丙醇胺 | 34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