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标的为**市**区公园南路-12号小车队房产二层楼,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5年,标的现为出租中,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4年10月31日。现租户不放弃优先租赁权,行权方式如下:(1)现租户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现租户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现租户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方无更高报价时,现租户为最终承租方;如其他意向承租方继续报价,而现租户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为最终承租方。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张伟东 139****9379。 6、本次出租标的所有权人为****,不存在权属纠纷。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0、成交后,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或无法经营的,不能以房屋有缺陷为由追究出租方责任。 11、因出租标的现处于对外出租状态,承租方将其转租,转租期限与签订合同期限不一致,存在租户清退风险,如转租方未按期清退,出租方将通过法律诉讼方式予以解决,会导致在诉讼期内出租标的无法使用的情况,最终承租方损失在诉讼结束后,由法院判决得到赔偿。 12、租户对标的物部分建筑设施进行了重新改造,不排除其安全风险。由最终承租方以实地踏勘为准,出租方不承担其任何因建筑设施改造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存在安全风险均由最终承租方予以修缮保证其安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