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萧发改政务【2024】3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省**市**虎山路以东路、丰收路以西,南侧为公共通道 。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7.3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03880.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026.70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76172.80平方米,配套商业1931.35平方米等:地下建筑面积22854.00平方米。本项目投资限额约62750.32万元,其中土地费用约3.3亿元。
2.3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4招标范围:(1)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报批报建,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土地报批、林地报批及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代表委托人组织专家验收勘察报告、规划许可、交评、安评、防洪影响评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节能评审、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达到本项目正常运行工作所有的要求)所需办理的所有手续以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手续办理过程中按规定所需缴纳的编制、报审、评审及其他费用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2)全过程造价咨询
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查看图纸全部内容,并结合图纸到施工现场进行全程踏勘。与图纸设计单位进行对接沟通,对图纸中标注不清楚或不明确的地方,可能影响到工程量或价格计算的,须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情况。制定询价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进行会审,对照复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并交由第三方标前审计(第三方审计由甲方委托,其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向委托人汇报工程造价情况,并对委托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调整。定稿后,出具成果文件,并到造价主管部门进行成果文件备案;手续办理过程中按规定所需缴纳的编制、报审、评审及其他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合同价款,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按时向咨询人提供审计周报、审计月报,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工程付款节点支付建议书。协助委托人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按变更和签证相关文件要求调整相应造价。参与材料设备询价,对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进行检查。负责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参与工程造价鉴定及诉讼,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负责工程结算争议部分复核和解释工作,并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应委托人要求,随时提供项目施工过程中日常咨询服务。按照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履行有关工作,****政府审计部门对第三方跟踪审计成果进行监督审计,跟审单位出具竣工决算审核报告。
说明:①因政策等原因调整,导致增加的工作量,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采用费率报价,招标控制价为**费的0.3%(约88万元)最终结算以审计后的金额为基准)包含全过程管理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项目管理和造价咨询能力;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提供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3.5亿元的房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咨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若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需有明确的各方工作内容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不予认可;若合同不能体现上述评审内容,则需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下同)资格。
注:须提供本单位 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人社部门官网截图或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原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须提供本单位 2023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人社部门官网截图或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18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有项目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163.com,并电话(153****2050)告知,,否则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1 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10月31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邮箱递交。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s://www.****.cn/)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镇**大道凤祥小区1栋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557-****063
代理机构:****
地 址: **凤鸣园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153****2050
电 子 邮 件: ****@163.com
2024年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