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楼、中药制剂室综合楼、众创大楼医疗信息化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共卫生服务楼、中药制剂室综合楼、众创大楼医疗信息化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广场2#研发楼206室
成交金额:12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公共卫生服务楼、中药制剂室综合楼、众创大楼医疗信息化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配合参加****公共卫生服务楼、中药制剂室综合楼、众创大楼医疗信息化项目预算审计、合同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和造价咨询、项目结算审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公共卫生服务楼、中药制剂室综合楼、众创大楼医疗信息化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出具跟踪审计报告,至项目竣工结算终审报告出具后为止。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内容履约完成为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广洲、徐中峰、于邦亚(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收取金额:定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颍河路1369号
联系方式:189****6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7719或****7729或****7739转分机号6624/6628
电子邮箱:dept2@ahhyzb.****.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韬
电 话:151****669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