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主要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G359 线**至**公路大平社至旧村塘 K614+900~K618+000 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二、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 条款号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7.中小企业” | 5.投标人确定自身属于上述定义的中小企业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 5.投标人确定自身属于上述定义的中小企业时,应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应加盖公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
2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 | 4.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 | 4.应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投标人应加盖公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定。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对应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后的内容执行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三、澄清公告发布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壮****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灵城街道丰江路46号 | 地址: | **市**东大街17号万锦华府7号楼二单元501号房 |
邮编: | 535499 | 邮编: | 535400 |
联系人: | 吴振杰 | 联系人: | 黄秋喜 |
电话: | 0777-****659 | 电话: | 0777-****767 |
传真: | 0777-****815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126.com | 电子邮箱: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交易服务单位: | **壮****交易中心 | 交易服务地址: | ****市**区星湖路22号 |
交易服务电话: | 0771-****403 | ||
行政监督部门: | **壮****发展中心 | 行政监督地址: | **市**区建设街通达巷2号 |
行政监督电话: | 0777-****995 | ||
2024年10月10日 |
附件:澄清公告二.pdf 附件:[****001]G359线**至**公路大平社至旧村塘K614900~K618000段路面修.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澄清公告二.pdf 附件:[****001]G359线**至**公路大平社至旧村塘K614900~K618000段路面修.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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