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市城市主干道短时积水点治理项目(**市老**积水点治理项目二期工程)路面修复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8日
四、澄清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五、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备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上发布)。
六、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有限数量制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项规定的,且按规定 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项资格审查部分(1 ) ~( 7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 100 分,总分 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 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 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 7 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 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 7 名(含 7 名),则全部达到 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 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 1000 万 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 9 个】 |
现更改为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有限数量制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 9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7)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7名(含7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南路108号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773-****3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世纪大道**十六区
联系人:吕迎贤
联系电话:0773-****517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10月10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001]**市城市主干道短时积水点治理项目(**市老**积水点治理项目二期工程)路面修复.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