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线南充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遂宁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TDQQ1公开招标公告
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TDQQ1公开招标公告
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段)
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关于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8〕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采用原路加宽为主、局部**复线的方式进行扩容建设。项目路线全长240.3公里,其**路加宽改造177.4公里,**复线62.9公里。本次招标的**段全长约71.4公里,起于**县**镇经**新区、**区,止于**县玉峰镇。项目于2022年取得用地批复,目前路基建设已基本成型,具备土地土地确权条件。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
2.3标段划分:本次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划分为 TDQQ1 共1个标段。
2.4服务内容:
按照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要求,整理并审查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段)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资料,开展地籍测绘、勘界、宗地图编制、地籍和权属调查等不动产确权办证的相关工作,直至招标人取得本项目建设用地(不含连接线用地)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并保证在本项目通车前完成合同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基础资料、权源资料收集和分析;
(2)工作底图制作;
(3)对与现状不符的进行补充测绘调查;
(4)完善权籍调查资料;
(5)内业上图及数据处理;
(6)坐标转换;
(7)数据库制作与入库;
(8)申请资料编制组卷;
(9)成果资料整理、扫描、上传、录入;
(10****登记中心预设不动产登记单元;
(11)协助地方登记受理、跟踪审核制证;
(12)项目业主要求的其他工作事宜。
2.5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160 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并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不含连接线)的不动产权证书(即使已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取得项目不动产权证书,但出现了需要解决本项目履行过程中的遗留问题,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协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1.2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公路或铁路相关的确权类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测绘类);
(2)提供截止投标月的上月或上上月其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若为事业单位,则须作出无失信行为的承诺。
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在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注:(1)-(2)以招标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00 时00 分至 2024年 10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 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自行查阅。 5.5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在递交招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投标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仟 元整(¥ 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前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7.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保证金的退还:完成合同签订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互联网电子开标。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根据系统提示解密开始时间30分钟内在线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0.2 异议、投诉处理
10.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 15 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10.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11.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崔家店路582号
邮政编码:610051
联 系 人:刘先生 谭先生
电 话:028-****6037
2024年10月
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关于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8〕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采用原路加宽为主、局部**复线的方式进行扩容建设。项目路线全长240.3公里,其**路加宽改造177.4公里,**复线62.9公里。本次招标的**段全长约71.4公里,起于**县**镇经**新区、**区,止于**县玉峰镇。项目于2022年取得用地批复,目前路基建设已基本成型,具备土地土地确权条件。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
2.3标段划分:本次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划分为 TDQQ1 共1个标段。
2.4服务内容:
按照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要求,整理并审查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段)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资料,开展地籍测绘、勘界、宗地图编制、地籍和权属调查等不动产确权办证的相关工作,直至招标人取得本项目建设用地(不含连接线用地)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并保证在本项目通车前完成合同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基础资料、权源资料收集和分析;
(2)工作底图制作;
(3)对与现状不符的进行补充测绘调查;
(4)完善权籍调查资料;
(5)内业上图及数据处理;
(6)坐标转换;
(7)数据库制作与入库;
(8)申请资料编制组卷;
(9)成果资料整理、扫描、上传、录入;
(10****登记中心预设不动产登记单元;
(11)协助地方登记受理、跟踪审核制证;
(12)项目业主要求的其他工作事宜。
2.5服务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160 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并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不含连接线)的不动产权证书(即使已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取得项目不动产权证书,但出现了需要解决本项目履行过程中的遗留问题,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协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1.2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公路或铁路相关的确权类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测绘类);
(2)提供截止投标月的上月或上上月其在投标单位连续6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若为事业单位,则须作出无失信行为的承诺。
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在 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注:(1)-(2)以招标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 00 时00 分至 2024年 10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5.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 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4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自行查阅。 5.5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在递交招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投标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仟 元整(¥ 5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前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G42线**至**高速公路扩容工程项目(**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7.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保证金的退还:完成合同签订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互联网电子开标。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根据系统提示解密开始时间30分钟内在线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10.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0.2 异议、投诉处理
10.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 15 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10.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11.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崔家店路582号
邮政编码:610051
联 系 人:刘先生 谭先生
电 话:028-****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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