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年产塑料灯饰配件900吨异址扩建项目(一期)竣工日期(2024年4月8日)及调试日期(2024年4月8日-2024年10月8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塑料灯饰配件900吨异址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建设概况:****拟在**市横栏镇**工业区富庆二路6号厂房一楼****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5′31.516″,北纬:22°32′38.343″)进行异址扩建生产车间,本项目地址位于项目厂区1的东北280m处,位于项目厂区2的西北350m处。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15万元人民币。租用工业厂房,总用地面积4000㎡,总建筑面积约为4000㎡。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LED产品、照明灯具、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年产塑料灯罩900吨。项目一期年产塑料灯罩450吨。现项目已竣工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并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生活污水产生量378t/a。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横****公司集中治理排放,治理达标尾水排入拱北河。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注塑工序废气:注塑工序废气采用密闭间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G1)有组织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设有注塑机、混料机、破碎机、冷水塔、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及通风设备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机械噪声,全厂噪声范围约75~90dB(A)。原材料和半成品的搬运以及产品的运输过程中运输机械叉板车等产生的噪声,约60-75dB(A)。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不造成重大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2)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机油抹布手套、饱和活性炭)按照要求分类收集后委托给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3)一般固废(废塑料块、一般性包装废物)按照要求分类收集后委托给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机构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居民、单位以及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市横栏镇**工业区富庆二路6号厂房一楼之二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34****9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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