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公司现向社会公开****年产15万吨铸锻通用机械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信息,公开期为十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铸锻通用机械配件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性质:**;
总投资:40000万元;
生产制度:生产实行16小时两班工作制,年工作270天;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广****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保护局;
环评审批时间:2011年3月25日;
环评审批文号:郎环综〔2011〕11号;
联系人:李部长 138****8103
二、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具体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 建设名称 | 环评及验收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备注 |
主体工程 | 铸钢冶炼车间 | 冶炼生产线一条,EAF炉、LF、VD;年产钢水19.3万吨,建筑面积18740m2 | 与环评一致 | 2021年12月完成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包括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锻造车间 | 锻造生产线一条,锻造机组等;年处理铸件8万吨,建筑面积14250m2 | 与环评一致 | 为本次验收内容 | |
****中心 | 热处理,车底式退火炉;建筑面积1968m2 | 与环评一致 | 2021年12月完成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包括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
****中心 | 机械加工生产线,刨床、钻床、镗床;建筑面积1968m2 | 设备布置在锻造车间内 | 为本次验收内容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河道取水、地下井水及自来水 | ****园区自来水 | / |
供电 | 梅渚镇大梁村供电系统 | ****园区供电系统 | / | |
供热 | **锅炉房1座,内设蒸汽锅炉一台,以天然气为燃料,总装机容量10t/h,用气量408万m3/a。建筑面积430m2 | 取消建设 | 不再建设锅炉房 | |
循环水池 | 净循环系统、VD浊循环系统各一套 | 与环评一致 | 净循环系统已完成阶段性验收,不包括在本次验收范围内,VD浊循环系统为本次验收内容 | |
辅助工程 | 办公楼 | 3F;建筑面积1728m2 | 与环评一致 | 2021年12月完成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包括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综合楼 | 包括宿舍、食堂,3F;建筑面积3690m2 | 与环评一致 | ||
储运工程 | 仓库 | 不单独设置 | 与环评一致 | / |
储罐 | **氧、氮、氩储罐区域,其中2个液氧储罐50m3(2.5MPa),2个液氮储罐10m3(1.6MPa),1个氩气储罐5m3;占地面积1200m2 | **氧、氮、氩储罐区域,其中2个液氧储罐50m3(0.8MPa),2个30m3(1MPa),1个80m3液氧缓冲罐,1个液氮储罐30m3(1.6MPa),1个5m3液氮缓冲罐(3.5MPa),1个氩气储罐30m3(1.6MPa)个;占地面积1200m2 | 2021年12月完成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包括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
环保工程 | 废气处理 | 铸造车间电炉烟气配备第四孔排烟+密闭罩+屋顶罩+脉冲布袋除尘;退火炉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与环评一致 | 铸造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完成了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不包括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污水处理 |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30m3/d,A/O处理工艺 | 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三级沉淀处****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最终达标排入梅溧河 | 2021年12月完成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包括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
噪声防治 | 减振、隔声 | 与环评一致 | / | |
固废处置措施 | / |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20m2 | ||
/ | 危废暂存库,设置厂房西侧,占地面积50m2 |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我公司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铸造车间废气、退火炉废气、打磨废气等。
①铸造车间废气包括电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LF炉精炼废气。电炉冶炼烟气、孔缝逸散的烟尘及出钢烟尘经第四孔排烟、密闭罩和屋顶罩相结合的方法收集,与LF炉收集的烟尘送入同一套布袋除尘系统处理,通过28m高排气筒排放;
②退火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打磨废气为锻造过程中对锻件表面利用小型砂轮机打磨产生的少量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各电炉、退火炉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标准,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在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①生产废水来自铸造车间净循环系统和VD浊循环系统排水,均为冷却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梅潥河。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使用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减震、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电炉冶炼产生的炉渣、废耐火材料、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锻造过程中产生的废钢、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废机油,以及员工的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其中电炉渣经翻渣后送综合渣场处理,废耐火材料送三废综合利用厂、除尘灰委托****处置,废钢及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可作为铸造原料;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库暂存后,定期送有****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2011年3月25****保护局以郎环综〔2011〕11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2021年12月****对本项目进行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基本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档案、台账;企业对所公开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接收监督
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联系人:李部长 138****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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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