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县交通****公司 |
地址:****广场建设大楼河滨北路31号、**县华阳镇印潭路201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县华阳镇**大道201号三楼 | |
项目名称 | **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路(翚扬桥-**老桥)提升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9日10时00分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办事处香江金郡**16幢111室(联合体牵头单位)、**区**街道潘水路186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199.75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22分 | |
项目负责人:刘嘉宣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054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开发区科教园区配套道路工程(东北段) 荣获2023年度**市建设工程兰花杯(优质工程)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市**县东门小区14幢502室(联合体牵头单位)、****原区建设西路100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3258.12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42分 | |
项目负责人:胡永杰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0913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万金渠海绵工程水系建设(EPC)第三标段荣获2021年度**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金****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市**县会山路8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县**镇文州路 76 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954.00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06分 | |
项目负责人:程磊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1496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驻马沟(状元河-阜蒙河)景观工程荣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公司”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563-****02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563-****999。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管理局****管理局、**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