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段)设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报价:898000(元) | **** | 经济开发区(杨舍镇)丁香路105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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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段)设计招标 | **区漓江风景名胜区漓**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二期南湾河(**段)设计招标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初步设计提交时间: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个日历天; 2.施工图提交时间:初步设计通 |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编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波(自行抽取),全昭吉(自行抽取),**勋(自行抽取),彭素英(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胡元珍(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的计取,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付清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中标情况:未中标供应商名称 评标得分 排序
****勘察院有限公司 35.92 2
中煤****公司 32.77 3
2.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
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一致。
4.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雁中路18号
联系方式:0773-****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23号
联系方式:131****5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春斐、黄群
电 话:131****568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