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 2018年 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区乐从镇良村工业区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下简称“区域环评”)的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区域环评概要
名称:**区乐从镇良村工业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加强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推行“区域环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评审批改革,全面提高环评审批效能,实行并联审批和容缺受理,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环评服务管理水平,为实体经济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评价范围:**区乐从镇良村工业区
主要内容:通过对乐从镇良村工业区区域环评可能涉及内容的分析,收集与区域环评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对评价区域进行现场踏勘,收集有关基础数据,调查环境敏感区域的有关情况,识别区域内有关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分析提出区域内各片区规划实施的**和环境制约因素,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方案。对区域规划方案的污染源进行分析和预测,结合“三线一单”、“生态管控”,综合论证区域内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制定区域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对区域内部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无法承载、可能造成重大不良环境影响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目标:在区域环评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改革要求,加强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全面提高环评审批效能。通过区域环评机制,掌握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明晰区域环境风险、防范应急要求,有效提升区域的环境管理能力,防范区域环境风险;对于区域**能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量高的行业规划,通过区域**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予以约束;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统一监测和评价,公开、共享区域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清单、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等信息,简化环评编制内容,降低区域内项目的建设成本,提升社会效益。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
联系人:邓生
电话:(0757)****1908
地址:**区乐从镇新马路a5号九楼904
(三)区域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世纪鑫海(天****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757) ****9550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下载公众调查表,并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区域环评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在区域环评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委托单位提出与区域环评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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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