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ZD10单元02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 ||
| ||
一、规划范围 体育场街道镇(街道)界、华光路、人民路、淄东铁路、**路围合的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108.24公顷。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6、《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自然资办函〔2024〕92号)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9、《******厅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6号) 10、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意见(鲁自然资字〔2024〕72号) 11、**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2024年6月) 12、《**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鲁政字〔2023〕189号) 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三、规划内容 1、规划用地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108.24公顷,包括城乡建设用地95.93公顷、区域设施用地10.4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8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住宅用地33.83公顷、机关团体用地3.34公顷、文化用地0.40公顷、中小学用地4.14公顷、幼儿园用地1.35公顷、体育用地0.84公顷、商业用地24.0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16.71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30公顷、公园绿地4.19公顷、防护绿地6.82公顷。 2、控制指标 规划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7,建筑密度不大于28%,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绿地率不小于35%;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16米,绿地率不小于15%;规划文化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0米,绿地率不小于30%;****小学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35%;规划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65,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绿地率不小于35%;规划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4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绿地率不小于25%。 3、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规划范围内容纳人口约1.16万人,划分为1个十五分钟生活圈和1个五到十分钟生活圈。****中心、门诊部、养老院、初中、****中心、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商场、餐饮、银行、电信、邮政、****中心、****中心、小学、幼儿园、文化活动站、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菜市场、社区商业网点、社区服务站、再生**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厕、物业管理与服务、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便利店、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停车场(库)等设施。 4、道路交通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次干道,增加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三条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5-20米。 四、其他 联系电话:0533-****370****规划局**分局) 0533-****176****办事处) 0533-****447(****) 电子邮箱:****@126.com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1月8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