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管理的通知》(〔2024〕583号)和《****建设局 ****审批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局对**、**、东津、高新等4个市区范围内已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了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动态核查****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有关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标准》),通过初审、复查两个阶段,对市区范围内的30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通过核查,共认定合格的企业26家,不合格的企业4家,具体情况见附件。已合格的企业,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可正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等工作,可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二、共性问题
动态核查反映出,市区大部分已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项设施配备符合《标准》要求。但有少数企业因资产、主要人员和技术装备等原因,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且经整改后,仍然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条件。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企业净资产没有达到2500万元以上,即提供的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一项低于2500万元;二是部分企业混凝土运输车辆、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搅拌设备、****实验室配置不齐全,无法提供相对应的设备凭证。同时《标准》****设备行为,明确要求了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三是人员配置不符合标准。部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数量、试验室人员达不到《标准》要求或不能提供相关人员职称、社保证明。
三、具体问题
(一)**市****公司
1.未提供净资产证明;
2.未提供运输搅拌车、泵车有效凭证;
3.未提供高级职称人员及社保证明;
4.中级职称人员人数不足且无社保证明、试验员无社保证明。
(二)**汉江****公司
企业搅拌设备、运输搅拌车、泵车****公司名下,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公司
未提供泵车有效凭证。****公司名下,不符合《标准》要求;
(四)襄****公司
1.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试验员无社保证明;
2.试验员无有效证件。
四、下一步安排
(一)强化全过程监管。我局将履行监管职责,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已合格的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保持《标准》要求的条件。推动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有效整改,达到以查促改、以改促提升的目的。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巡查抽检力度。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构建信用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预拌混凝土质量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提升建筑工程质量。
附件:2024年**市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表
****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市市区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动态核查情况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核查意见 |
1 | 华新新****公司 | 初审已合格 |
2 | ****公司 | 初审已合格 |
3 | 华新混凝****公司 | 初审已合格 |
4 | ******公司 | 初审已合格 |
5 | ****天固****公司 | 合格 |
6 | 襄****公司 | 合格 |
7 | 华新****公司 | 合格 |
8 | ******公司 | 合格 |
9 | **虹彩****公司 | 合格 |
10 | ******公司 | 合格 |
11 | 湖****公司 | 合格 |
12 | ******公司 | 合格 |
13 | 湖****公司 | 合格 |
14 | ******公司 | 合格 |
15 | **市荣昇和****公司 | 合格 |
16 | ******公司 | 合格 |
17 | ******公司 | 合格 |
18 | ****公司 | 合格 |
19 | 华****公司 | 合格 |
20 | **嘉****公司 | 合格 |
21 | 襄****公司 | 合格 |
22 | **丰****公司 | 合格 |
23 | 中建商****公司 | 合格 |
24 | ******公司 | 合格 |
25 | **同****公司 | 合格 |
26 | **市兴****公司 | 合格 |
27 | **市****公司 | 不合格 |
28 | **汉江****公司 | 不合格 |
29 | ****公司 | 不合格 |
30 | 襄****公司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