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伟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5万根电雕制版和25万根铜管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分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81071C | 建设单位法人:戴安邦 |
戴安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宋****园区 A04 地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增年产2.5万根电雕制版和25万根铜管产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分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宋****园区 A04 地块 |
经度:120.67123 纬度: 27.6787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08 |
温环平建〔2023〕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81071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3MAD475006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509998P | 竣工时间:2024-04-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xhjc.****.cn/index/Gongshi/gongshi_open?id=129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5万根电雕制版和25万根铜管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5万根电雕制版和12.5万根铜管的生产规模 |
生产车间1F酸洗生产线MF04设计2个酸洗槽4000L,目前仅投产1个2000L,故此次为分期竣工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酸洗:切割-退火-上件-酸洗-清洗-泡油-下件 电雕:钢板-卷板-焊接卷圆-机加工-除油清洗-镀镍-清洗-镀铜-清洗-研磨-钢抛光-电雕-镀铬-清洗-铬抛光-打样-质检-包装入库/(退镀-返回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酸洗:切割-退火-上件-酸洗-清洗-泡油-下件 电雕:钢板-卷板-焊接卷圆-机加工-除油清洗-镀镍-清洗-镀铜-清洗-研磨-钢抛光-电雕-镀铬-清洗-铬抛光-打样-质检-包装入库/(退镀-返回生产线)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废水:按质分流,****园区污水处理站******公司处理;废气:对所有产生废气的工艺装置设立顶吸风或侧吸风式局部气体收集系统,经喷淋塔吸收后通过楼顶排气筒25m高空排放;在打样机上方加装废气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25m高空排放;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排放;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车间通风和排气系统的综合降噪措施;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厂区设危废暂存区暂存,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批复:废水:项目营运期间,近期生产废水按质分****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表1其他地区直接排放限值后纳****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未涉及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远期,待排海管道建成后,****园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表1其他地区直接排放限值后直接排放**;废气:项目应严格按照省市电镀行业、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等整治提升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采用自动化的生产工艺及先进的控制系统,加强各类废气的高效收集及处理。电镀、酸洗等产生废气的工艺装置均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其中铬酸雾产生工段应单独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采用“喷淋塔吸收装置”处理,产生的废气引至不低于 2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打样机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产生的废气引至不低于2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工序产的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表6的排放限值,酸雾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排放限值;焊接、抛光、电雕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打样有机废气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的特别排放限值;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铜泥、砂轮碎屑、回收粉尘、废反渗透膜外售综合利用;电镀废渣、废酸液、废乳化液、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全厂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前处理分支流(企业根据前处理废水浓、淡情况将前处理废水区分为前处理分支流(浓)、前处理分支流(淡)、含氰分支流、综合分支流、含镍分支流、含铬分支流、混排分支流、电泳专管废水分支流)、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纳****处理厂,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生产废水分质分流后汇入******公司处理后纳****处理厂;废气:项目2F全自动滚镀线MF02酸雾废气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7米高空排放。项目2F全自动滚镀线MF02含氰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7米高空排放。项目1F酸洗生产线MF04、4F电雕生产线MF05综合废气(含退镀)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7米高空排放。项目4F电雕生产线MF05铬酸废气收集后经铬回收+二级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7米高空排放。4F打样工序(打样、擦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项目布轮抛光通过机器外接的布袋除尘收集处理,尾气通过加强车间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项目设有专门的电雕车间,电雕废气通过机器自带的吸尘器收集处理,尾气通过车间沉降,定期清理。项目焊接废气通过移动式烟尘器收集处理后,尾气通过加强车间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噪声:车间设备基本合理布局,且采取了相应隔音、减震、降噪措施;固废:改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铜泥、砂轮碎屑、回收粉尘、废反渗透膜、电镀废渣、废酸液、废乳化液、废包装容器及废活性炭。其中边角料、铜泥、砂轮碎屑、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电镀废渣、废酸液、废乳化液、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通过******公司建立的小微平台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反渗透膜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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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级碱喷淋塔、铬回收+二级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移动式烟尘器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 项目2F全自动滚镀线MF02酸雾废气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7米高空排放。项目2F全自动滚镀线MF02含氰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7米高空排放。项目1F酸洗生产线MF04、4F电雕生产线MF05综合废气(含退镀)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7米高空排放。项目4F电雕生产线MF05铬酸废气收集后经铬回收+二级喷淋塔处理后引至27米高空排放。4F打样工序(打样、擦拭)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项目布轮抛光通过机器外接的布袋除尘收集处理,尾气通过加强车间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项目设有专门的电雕车间,电雕废气通过机器自带的吸尘器收集处理,尾气通过车间沉降,定期清理。项目焊接废气通过移动式烟尘器收集处理后,尾气通过加强车间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 | 7月8日至9日监测期间,项目电镀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硫酸雾、氯化氢、铬酸雾、氰化氢排放浓度均小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打样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排放限值、7月8日至9日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厂界上风向(J号点-西北侧)、厂界下风向(K-L-M号点-东北侧)、4F打样车间出入口(N号点)设置了5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厂界上风向(J号点-西北侧)硫酸雾、氰化氢、氯化氢、铬酸雾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4F打样车间出入口非甲烷总烃浓度小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音、减震、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车间设备基本合理布局,且采取了相应隔音、减震、降噪措施 | 7月8日至9日监测期间,******公司****公司厂界东北侧(1号点)、西北侧(2号点)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由于项目厂界东南侧紧邻平****公司,西南侧紧邻****公司,噪声无法布点检测。其两天昼间上、下午监测结果表明,厂界东北侧(1号点)、西北侧(2号点)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环评: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厂区设危废暂存区暂存,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批复: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铜泥、砂轮碎屑、回收粉尘、废反渗透膜外售综合利用;电镀废渣、废酸液、废乳化液、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改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铜泥、砂轮碎屑、回收粉尘、废反渗透膜、电镀废渣、废酸液、废乳化液、废包装容器及废活性炭。其中边角料、铜泥、砂轮碎屑、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电镀废渣、废酸液、废乳化液、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通过******公司建立的小微平台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反渗透膜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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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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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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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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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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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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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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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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