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7****-**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
安全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 )
谈判采购文件
.
采购人: G217****-**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
2024 年 10 月 09 日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G217****-**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安全材料采购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G217****-**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安全材料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 G217****-**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安全材料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G217****-**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1.3 采购代理机构: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G217****-**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安全材料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方式 | 备注 |
安全材料 | / | 批 | 1 | 按需采购 | 具体材料型号规格见《供货要求编制说明》 |
2.2 交货期: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2.3 交货地点: **51团14连 。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财务要求:供应商无破产或资不抵债情况,没有处于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无 。
(4)信誉要求:(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b)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5)其他要求:无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询比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910 月 26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0116 日,登录“****集中采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集采系统”,网址:https://zb.****.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0116 日 12 时 00 分,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即为递交时间。
5.2未按规定编制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 2024 年 10 月 0116 日 12 时 00 分
6.2开启方式:不见面电子开启
6.3开启地点:供应商可在开启前一个小时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启。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 0910月 2309日至2024年 0910月 2512日(每日上午10时00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 **时间 )在“****集中采购管理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审核时间2个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9:00)内完成注册。截止时间:2024年0910月 2510日18: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z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地 址:**51团14连
邮政编码:843900
联 系 人:王宗
纪检监督:185****0021
G217****-**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
2024 年 910 月 2309 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8 | 谈判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2.1(7)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无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216日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 确认的最晚时间: 确认的方式:通过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确认 |
3.1.1(8)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无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666.28元,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玖仟陆佰陆拾陆元贰角捌分(含税到位价一票制) 注:响应文件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税到位价); (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要求在报价页面下方“报价清单信息”栏手动填写报价信息,且必须确保此金额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致,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
3.4.1 | 响应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
3.4.2 |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
3.4.3(3) |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注 :此处应填写资质证书的名称、等级、专业、颁发机构等内容。)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R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财务状况数据确认表。近年是指: 至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R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近年是指: 至 年。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订单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查询中网页跳转,请添附查询后的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及供应商出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复印件。 |
3.5(6)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
3.5(7)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 证明材料 |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
3.5(8)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签订合同时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
5 | 是否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 √否 □是 |
6.3.1 | 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 | 谈判轮次: □本项目共进行 轮谈判(注:一般不超过3轮)。 □谈判小组在首轮谈判前告知被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轮次。 √本项目不事先确定谈判轮次,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谈判前告知供应商。 谈判顺序: |
6.3.2 | 选择谈判供应商 | 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 选择方法: 退还未被选择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
6.3.4 | 是否允许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供应商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 □允许 √不允许 |
6.6 | 是否公开开启最终报价 | √否 □是 |
6.7.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 是否排序: √排序 □不排序 数量:每标段3名(不足3名,推荐相应数量) |
7.3 | 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123.****.216/base/main)上发布。 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其他应公示的内容:无 |
7.5 | 公告媒介: 其他应公告的内容: | |
7.6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递交时间: 其他要求: |
7.7.4 | 签约合同价 | / |
8.1 | 异议渠道 | 联系电话:0991-****271 |
8.2 | 可以调解异议争议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 | ****法院诉讼 |
10.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不要求承担 □要求承担 费用标准或金额: 交费时间: 交费方式: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
…… | …… |
本项目****协会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标准编号:T/CTBA001-2019)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是****小组与响应采购的供应商依次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交流谈判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小组最终谈判结果及其评审结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与谈判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7.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1.10.1 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视为响应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0.2 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响应文件存在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所列任一响应文件无效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0.3 采购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
(2)响应方案不够完善;
(3)响应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0.4 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1.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1.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1.10.5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方案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答复,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响应方案;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谈判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供应商应提供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8)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1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供货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3.6.3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公章;要求“签字(名)”的地方,供应商加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其中,响应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公章。
3.6.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cn:8052/#/web/home)平台通知中的工具下载。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第3.6条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及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并提示。
4.1.1 供应商应在“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采购邀请书”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1.2 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电子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即为递交时间。
4.1.3 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1 在“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采购邀请书”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可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
4.2.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2.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1.1采购人在“谈判采购公告”或“谈判采购邀请书”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通过“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公开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供应商未参加开启响应文件的,将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
5.1.2采购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标段)作在线开启响应文件的准备工作。
5.1.3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启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4)供应商通过“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读取已解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5)供应商代表使用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7)开启会议结束。
5.2.2在电子开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非因“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文件少于三个的,按5.3款处理;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大于等于三个的,开启响应文件正常进行。
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
(1)终止谈判并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谈判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也可以选择终止谈判采购,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2)继续继续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谈判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谈判采购的,采购人应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响应文件,并按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响应文件评审,完成谈判采购后续程序。
6.1.1 ****小组,****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谈判小组组建后,谈判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谈判及评审工作。
6.1.4 在谈判和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1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6.2.2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3 只有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初步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6.3.1谈判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轮次及谈判顺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6.3.2通过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预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的,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选择方法,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中选择预定数量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被选择的供应商不再参加后续的谈判活动,谈判小组应对其进行告知;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其响应保证金应在5日内原额退还。
6.3.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谈判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3.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参加该轮次谈判,但其仍有权参加后续谈判采购活动。
6.4.1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中供货要求部分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但不得实质性改变评审标准或改变可能影响初步评审结果的内容。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6.4.2 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采购文件后,应要求供应商修改和补充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及要求相应地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即补充响应文件)。补充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对采购文件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6.4.3谈判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
谈判小组在谈判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谈判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文件的,谈判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6.4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开开启最终报价的,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递交最终报价的截止时间,公开开启并公布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6.7.1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7.2 评审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7.3 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相等时,采购人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继续或终止谈判活动;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或递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少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的,采购人将终止谈判活动。
决定终止谈判活动的,****小组出具停止谈判通知书。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交货期;
(2)响应文件无效的原因及依据;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发布成交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交货期、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4项规定对最终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公告。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做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采购人不得泄露谈判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工作正常进行。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开启记录表
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供应商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 | 备注 | 供应商代表签名 |
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日
注:具体格式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为准。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谈判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 (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谈判小组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编号: )
谈判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
成交份额: (如有)。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确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综合得分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评审价格低的供应商优先; (2)技术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 (3)……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 ||
联合体协议书 | 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 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
联合体供应商 | 符合第一章第3.3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规定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 5 分 (2)技术部分: 70 分 (3)报价: 25 分 (4)其他评分因素: / 分(如有) | |
3.2.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 □方法二,评审基准价系数= 。 √方法三 □方法四,具体方法为: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2.3(1) | 商务评分标准 | 1、产品资料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资料(如第三方检测报告、其他) |
2、付款方式承诺 | 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对于付款方式及其相关内容的承诺函,得1分;未提供或未按格式要求提供不得分。 | ||
…… | …… | ||
3.2.3(2) | 技术评分标准 | 产品质量、性能的整体评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生产供货承诺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售后服务承诺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3.2.3(3) | 报价评分标准 (评分权重不得低于30%) | □方法一,E1= ,E2= 。 □方法二 √方法三,具体方法为:报价得分=(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F,F为报价报价所占的分值 | |
3.2.3(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谈判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相等时,评审小组应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1 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1.1 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
3.1.2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3 谈判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4 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地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3.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2 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3.1.1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方法二: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平均值(即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基准价系数,评审基准价系数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三:评审基准价=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
方法四: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的选择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3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得分可采用如下方法计算:
方法一:偏差率=(供应商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① 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② 如果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则报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为本章第3.2.1(3)目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E1是评审价格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审价格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应大于E2。E1、E2的取值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方法二:报价得分=(递交最终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供应商评审价格)×F,F为本章第3.2.1(3)目规定的报价所占的分值。
方法三:采购人确定的其他方法。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4 评分。谈判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5汇总。谈判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2.6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最低价法)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价格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 ||
联合体协议书 | 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 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
联合体供应商 | 符合第一章第3.3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 ||
采购人供应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符合第二章第1.10.2项规定 | ||
…… | …… |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谈判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评审小组应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1 谈判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1.1 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
3.1.2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3 谈判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1.4 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地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谈判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材
料
采
购
合
同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材料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 (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 采购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署本合同书。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等。
1.1采购产品指向项目名称:
1.2本项目地点:
1.3产品清单表(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
第二条 产品的计量方法
2.1产品交货数量的验收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方计量的产品:运输车辆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货人现场量方后,实际数量少于收料单据中的数量时,按实际数量签收;
(2)按吨计量的产品:运输车辆运到后,甲方收货人过磅称重,实际数量少于收料单据中的数量时,按实际数量签收;
(3)线材按吨计量,圆钢、螺纹钢按国家有关标准理论重量收货:运输车辆运到后,甲方收货人按实际数量签收;
(4)按甲方设计工程数量计量,若工程数量变更,按变更后工程数量计量;
(5)其他计量方法: 。
2.2货物验收
(1)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的质量认证标准,并检验合格;
(2)交货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技术资料等相应文件,如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甲方可视为乙方货物验收不合格;
(3)材料数量以乙方实际拉运到场数量为准。若拉运数量与乙方出具的票据数量不符时,以甲方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4)甲方验收的产品只是进行了表面验收,产品的质量问题甲方可在工程期内随时提出。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3.1交货单位:
3.2交货方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数量需求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负责将材料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向乙方发出材料需求数量计划和供货时间计划后,如有变更,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调整供货。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材料需求数量计划和供货时间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前【 3 】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不能因此免除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需承担的责任)。
3.3运输方式:按下列第【 1 】项执行,同时 乙 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由此引起的纠纷责任及费用由 乙 方承担:
(1)乙方送货(乙方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代运(乙方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代运(甲方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自提自运(甲方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无论采取上述何种运输方式,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标的物进行包装,并书面告知买受人和运输方标的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否则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标的物损毁、灭失由乙方承担。
3.4交货地点:
3.5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为甲方机料部门开具的单据中的指定地点的现场负责人。
3.6进场材料的检验是否合格由业主指定(或认可)的试验检测机构确定.如甲、乙双方对进场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材料质量以业主委托的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其检测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业主方未委托,以甲方委托检验机构检测结果为准。
3.7运输过程中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经济纠纷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标的物风险由乙方承担。
3.8乙方将标的物送达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由甲方对标的物外观、数量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发收货清单完成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由乙方转移至甲方,标的物交付给甲方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9根据甲方规定招标前需检测的材料,招标前检测的小样应与实际交货时的材料检测结果一致。
第四条 产品的供货期限
4.1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供货,且必须在 / 年 / 月 / 日之前完成所有供货任务。若出现违约情况,按本合同第九条内容约定执行。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5.1供应产品的价款以本合同中第一条第1.3款“产品清单表”中的单价为准(若甲方采用非现金形式支付的,则以双方在合同中载明单价的基础上洽谈确认的单价为结算依据,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依据),产品清单表中的单价已包含如下内容:
5.1.1清单中的单价均已包括为实施和完成该单价对应的产品生产所需劳务、材料(含油料)、机械、管理、税费(内容见5.4条)、利润等费用,以及本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是对完成该项产品交付的全部偿付;
5.1.2清单中的单价均已包括该单价所对应的产品生产中使用的人员调遣及机械设备的提供、调遣、调试、维修、拆卸、拼装等费用;
5.1.3 清单中的单价均已包括乙方的临时工程驻地、用水、用电费用及施工区段内的便道维修、养护及环保费用;
5.1.4合同中的单价乙方已综合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上涨因素,如遇市场价格上涨,乙方不得加价;如遇市场价格下降,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执行。
5.2清单中单价所对应的产品数量的计算原则:
5.2.1施工中对本合同项目项下的所需材料数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
5.3产品货款的结算方法:
5.3.1由甲方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批复的相关文件计算出乙方供应产品的设计数量,由双方共同出具“产品供应数量确认单(见下表)”作为结算依据,确认单中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原则上结算数量不超过设计数量。
产品供应数量确认单(样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确认合格 数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甲方(现场负责人): / 乙方(签定合同本人或委托办理中期 甲方(计量、材料统计): / 支付和财务手续的人): / 甲方(机料部门负责人): / 甲方(总工程师): /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
5.3.2按照实际供应数量结算: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票据为依据核算乙方实际供应产品数量进行结算。
5.3.3结算方式: 。到位价,一票制。支付方式为现金、银承、商承、供应链。供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实际发货数量结算。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定(符合图纸里所规定的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现场检测不合格的一律退货。结算预留供货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材料验收合格后无质量纠纷三个月内支付。
供货要求:供货数量以发货通知单为准。供方必须满足需方施工现场的正常生产,按需方时间计划保质保量的把材料运达项目施工现场,以项目部下发的发货通知单为准。如未按时间约定送达施工现场则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
5.3.4乙方为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后,以本合同5.3.3条为计算依据付款。
5.4乙方自行承担其生产并运至甲方现场的产品的所有税金,货到同时或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产品发票,甲方不再另外扣除税金。乙方应提供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虚开发票、拒绝提供发票或者提供不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货款。
5.5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
第六条 质保金及质保期约定
6.1乙方按照下列【 B 】项执行缴纳质保金。
A、乙方应当于合同签订后【 / 】日内,将合同总额【 / 】%的质保金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信息: / 。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无息退还给乙方。若因乙方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根据实际损失扣除乙方质保金作为赔偿。对造成损失超过质保金额的,甲方有进一步索赔权利。
B、甲方从中期结算款中扣留乙方所供材料货款的【5】%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无息退还给乙方。若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乙方承诺免费保修保换,确保甲**常使用。
6.2 质保期约定以下列【 D 】条为准。
A、甲方交工验收合格后1年。
B、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C、甲方工程中使用本合同约定材料的单项工程结束后1年。
D、材料验收合格后无质量纠纷三个月内支付。
E、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1年。
F、无质保期。
第七条 工程变更
甲方施工中如果遇到设计不合理等原因形成的工程变更或由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而需要增减产品需用量时,乙方应按甲方实际需要量进行供应,甲方不承担由于增减产品需用量而发生的应付产品货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8.1.2提供场内通道、电源、现场空地方便乙方供货。
8.2乙方责任
8.2.1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及国家标准组织调配、按时足量供货;
8.2.2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抽检,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进场,已进场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8.2.3及时同甲方核对供货数量、按甲方业务流程办理结算手续;
8.2.4乙方收到甲方下发中标通知书【 / 】天之内缴纳中标金额的【 / 】%履约保证金或【 / 】%履约银行保函,未按照时间****银行保函视同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8.2.5履约保****银行****银行,****公司出具的各类保函,****银行保函的退还条件按下列【 / 】条为准;
A、甲乙双方合同履行完成,【 / 】日内无息返还****银行履约保函。
B、经甲方物资验收后、确认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 / 】日内无息返还****银行履约保函。
8.2.6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8.2.7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场区应遵守甲方相关安全规定,确保人员健康及财产安全,如乙方人员或设备在甲方厂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意外事故或人身财产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2.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政府对于污染防治及车辆运输的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交由乙方完成的材料供应,乙方不得进行分包或转交第三方履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总合同金额【30】%违约金。乙方如有其它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须向甲方支付总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9.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按期交货,否则每逾期一天,应赔偿给甲方总合同金额【0.1】%的违约金。如延迟供货超过【7】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等(如有),其他款项应全部返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金额【3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9.3如乙方供应的产品不合格,应当天给予更换,延期更换视为延期供货,乙方承担延期供货违约责任;第一次更换后产品仍不合格,乙方将按照本合同(9.2条延迟供货超【7】日的情形)承担违约责任。
9.4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除退还产品外,乙方还应按照假冒伪劣产品金额的【2】倍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上述不合格产品发生的检测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将其不合格产品在【24】小时内全部清离甲方施工现场,清场费用及其他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逾期不清理的,甲方有权自行清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如无质保金或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5由于甲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姓名,造成乙方运输的材料不能按时运至甲方所指定地点,且造成乙方费用增加,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办法
11.1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向甲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2双方对材料数量的计算及价款的结算出现争议,****法院进行裁决后,如果要进行鉴定或审价,由法院裁决并指定鉴定机构,****法院指定鉴定机构无异议,鉴定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
12.1乙方指定(姓名) (身份证号及复印件) 办理中期货币支付和财务手续,如果乙方负责办理上述手续的人员发生变更,乙方应出具书面说明,并提供变更后的人员授权委托书、身份信息资料等。
12.2乙方在生产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若因乙方债权、债务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按总合同金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12.3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利随时前往仓储地点进行检查。若储存材料出现本合同条款第九条所述情况,按第九条相关约定处理。若出现本合同未约定情况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4合同生效和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合同价款付清后终止,合同终止时,乙方需配合甲方签订书面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向乙方出具终止通知,终止通知自送达之日生效。
12.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7合同要求逐页小签,盖骑缝章。
购货单位(甲方): (盖章) 供货单位(乙方): (盖章) 税号: 税号:
代表人: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附件:
承诺函
:
我单位 向 提供 项目 服务, ****公司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格发票,若我单位未在约定时间前提供足额发票,贵公司可扣除未提供发票金额(含税)的25%,****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的补偿,剩余部分向我单位进行支付。除此之外,我单位承诺按照主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供货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采购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货物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以及单位、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要求、是否要求或允许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等做出说明。
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概况进行介绍,以使供应商更清晰地了解供货的总体要求和相关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彩钢护栏 | 2*3m | ㎡ | 20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2 | 彩钢护栏 | 2.4m*6m | 米 | 500.0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3 | 挡车杆 | 圆120mm | 米 | 15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4 | 反光贴片 | 宽度10cm | 米 | 2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5 | 反光贴片 | 宽度20cm | 米 | 2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6 | 消防架 | 200mm*100mm | 套 | 12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7 | 消防标志牌 | 60*40cm | 套 | 2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8 | 警戒带 | 100m | 卷 | 1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9 | 防撞桶 | 1030*900mm | 个 | 10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10 | 防撞护栏 | 100*200cm | 延米 | 5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11 | 安全网 | ML1.8×6 | 张 | 1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12 | 彩旗 | 米 | 50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13 | 保安服 | 套 | 1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14 | 防暴头盔 | 顶 | 1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15 | 防刺服 | 件 | 1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16 | 防暴钢叉 | 把 | 1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17 | 合金盾牌 | 片 | 1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18 | 防暴棍 | 根 | 1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19 | 抓捕器 | 把 | 1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20 | 肩灯 | 个 | 5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21 | 反光膜 | Ⅲ类反光膜(涂黄黑相间) | 平方 | 2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22 | 铁艺围栏 | 1.8米高 | 米 | 5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23 | 爆闪灯 | TB-1(270mm*290mm) | 个 | 5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24 | 安全施工牌 | 1.2m*0.8m | 个 | 10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25 | 危险告知牌 | 1.2m*1.5m | 个 | 3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26 | 安全标示牌 | 250mm*315mm | 个 | 1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27 | 路锥膜 | 90 | 个 | 30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28 | 刀旗 | 带logo | 面 | 50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29 | 急救箱 | 30cm | 个 | 6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30 | 安全员标 | / | 个 | 2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31 | 安全告贴 | 1m*1.5m | 张 | 15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32 | 二氧化碳报警器 | JKD-601 | 个 | 1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33 | 消防砂箱 | 0.2m2 | 个 | 15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34 | 防护用品(铁丝网) | 5m*5m | ㎡ | 5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35 | 反光圆灯 | 140*152mm | 个 | 2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36 | 环保桩 | 100cm 红白反光60C(单色15CM) | 个 | 10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37 | 反光柱 | 60cm*76mm | 根 | 8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38 | 爆闪灯支架 | / | 个 | 5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39 | 栅栏式基坑围挡 | 120*200 | 套 | 2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40 | 锥桶沙袋 | 个 | 30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41 | 危险告知牌 | 1.2*0.8m | 个 | 3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42 | 导向牌反光贴 | 80*120cm | 米 | 3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43 | 警示灯防护栏 | 块 | 1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44 | 担架 | 折叠式带滚轮 | 副 | 5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45 | 安全带 | 五点式安全带 | 个 | 5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46 | 防尘口罩 | 个 | 30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47 | 应急救援雨衣 | 件 | 6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48 | 应急救援雨靴 | 双 | 6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49 | 救援绳索 | 米 | 15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50 | 大头棒 | 根 | 8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51 | 爆闪灯钢管 | 根 | 5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52 | 沙袋 | / | 个 | 5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53 | 小水马 | 53cm*56cm | 个 | 10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54 | 灭火毯 | 1m*1m | 个 | 8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55 | 灭火器 | 个 | 4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56 | 烟感报警器 | DN97 | 个 | 1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57 | 灭火器箱 | 4kg+2装 | 个 | 20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58 | 消防服 | / | 套 | 2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59 | 广播设备 | TS-XG2000G | 套 | 5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60 | 监控设备 | TS-DH-200/64 | 套 | 2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61 | 消防架 | 个 | 15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62 | 消防桶 | 个 | 6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63 | 消防铲 | 个 | 3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64 | 水基灭火器 | 5公斤 | 个 | 3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65 | 消防器材架 | 个 | 10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
66 | 消防器材柜 | 个 | 8 | 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保质保量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 | **51团14连 |
采购人将每批次抽查成交供应商所供材料质量,抽取样品为到场还未使用的产品,送检将采取盲检的方式,具体质量要求参照“技术要求”。如发现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供方(成交供应商,下同)承担,同时将视为供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并承担对工程造成的损失。
1.交货地点:**51团14连(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供方保证提供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产品;
3.供方必须满足需方施工现场的正常生产,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保质保量的把材料运达施工现场(如未按时间约定送达施工现场则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G217****-**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
安全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
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税额为: )提供本项目货物,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响应保证金(如有);
(5)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响应方案;
(8)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谈判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谈判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适用于供应组成联合体的情况)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谈判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采购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
2、采用支票、汇票等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支票、汇票等的复印件,原件应单独递交。
3、采用保函方式的,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谈判采购活动,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G217****-**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安全材料报价单 | ||||||||||
供应商(盖章):XXX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现金价格 | 备注 | |||
单价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 | 含税金额 | |||||||
1 | 彩钢护栏 | 2*3m | ㎡ | 2000.000 | 3% | 0 | 0.00 | 0 | ||
2 | 彩钢护栏 | 2.4m*6m | 米 | 500.000 | 3% | 0 | 0.00 | 0 | ||
3 | 挡车杆 | 圆120mm | 米 | 15.000 | 3% | 0 | 0.00 | 0 | ||
4 | 反光贴片 | 宽度10cm | 米 | 200.000 | 3% | 0 | 0.00 | 0 | ||
5 | 反光贴片 | 宽度20cm | 米 | 200.000 | 3% | 0 | 0.00 | 0 | ||
6 | 消防架 | 200mm*100mm | 套 | 12.000 | 3% | 0 | 0.00 | 0 | ||
7 | 消防标志牌 | 60*40cm | 套 | 200.000 | 3% | 0 | 0.00 | 0 | ||
8 | 警戒带 | 100m | 卷 | 100.000 | 3% | 0 | 0.00 | 0 | ||
9 | 防撞桶 | 1030*900mm | 个 | 1000.000 | 3% | 0 | 0.00 | 0 | ||
10 | 防撞护栏 | 100*200cm | 延米 | 500.000 | 3% | 0 | 0.00 | 0 | ||
11 | 安全网 | ML1.8×6 | 张 | 100.000 | 3% | 0 | 0.00 | 0 | ||
12 | 彩旗 | 米 | 5000.000 | 3% | 0 | 0.00 | 0 | |||
13 | 保安服 | 套 | 10.000 | 3% | 0 | 0.00 | 0 | |||
14 | 防暴头盔 | 顶 | 10.000 | 3% | 0 | 0.00 | 0 | |||
15 | 防刺服 | 件 | 10.000 | 3% | 0 | 0.00 | 0 | |||
16 | 防暴钢叉 | 把 | 10.000 | 3% | 0 | 0.00 | 0 | |||
17 | 合金盾牌 | 片 | 10.000 | 3% | 0 | 0.00 | 0 | |||
18 | 防暴棍 | 根 | 10.000 | 3% | 0 | 0.00 | 0 | |||
19 | 抓捕器 | 把 | 10.000 | 3% | 0 | 0.00 | 0 | |||
20 | 肩灯 | 个 | 50.000 | 3% | 0 | 0.00 | 0 | |||
21 | 反光膜 | Ⅲ类反光膜(涂黄黑相间) | 平方 | 20.000 | 3% | 0 | 0.00 | 0 | ||
22 | 铁艺围栏 | 1.8米高 | 米 | 500.000 | 3% | 0 | 0.00 | 0 | ||
23 | 爆闪灯 | TB-1(270mm*290mm) | 个 | 500.000 | 3% | 0 | 0.00 | 0 | ||
24 | 安全施工牌 | 1.2m*0.8m | 个 | 1000.000 | 3% | 0 | 0.00 | 0 | ||
25 | 危险告知牌 | 1.2m*1.5m | 个 | 300.000 | 3% | 0 | 0.00 | 0 | ||
26 | 安全标示牌 | 250mm*315mm | 个 | 100.000 | 3% | 0 | 0.00 | 0 | ||
27 | 路锥膜 | 90 | 个 | 3000.000 | 3% | 0 | 0.00 | 0 | ||
28 | 刀旗 | 带logo | 面 | 5000.000 | 3% | 0 | 0.00 | 0 | ||
29 | 急救箱 | 30cm | 个 | 6.000 | 3% | 0 | 0.00 | 0 | ||
30 | 安全员标 | / | 个 | 20.000 | 3% | 0 | 0.00 | 0 | ||
31 | 安全告贴 | 1m*1.5m | 张 | 150.000 | 3% | 0 | 0.00 | 0 | ||
32 | 二氧化碳报警器 | JKD-601 | 个 | 100.000 | 3% | 0 | 0.00 | 0 | ||
33 | 消防砂箱 | 0.2m2 | 个 | 15.000 | 3% | 0 | 0.00 | 0 | ||
34 | 防护用品(铁丝网) | 5m*5m | ㎡ | 50.000 | 3% | 0 | 0.00 | 0 | ||
35 | 反光圆灯 | 140*152mm | 个 | 20.000 | 3% | 0 | 0.00 | 0 | ||
36 | 环保桩 | 100cm 红白反光60C(单色15CM) | 个 | 1000.000 | 3% | 0 | 0.00 | 0 | ||
37 | 反光柱 | 60cm*76mm | 根 | 800.000 | 3% | 0 | 0.00 | 0 | ||
38 | 爆闪灯支架 | / | 个 | 500.000 | 3% | 0 | 0.00 | 0 | ||
39 | 栅栏式基坑围挡 | 120*200 | 套 | 200.000 | 3% | 0 | 0.00 | 0 | ||
40 | 锥桶沙袋 | 个 | 3000.000 | 3% | 0 | 0.00 | 0 | |||
41 | 危险告知牌 | 1.2*0.8m | 个 | 300.000 | 3% | 0 | 0.00 | 0 | ||
42 | 导向牌反光贴 | 80*120cm | 米 | 300.000 | 3% | 0 | 0.00 | 0 | ||
43 | 警示灯防护栏 | 块 | 100.000 | 3% | 0 | 0.00 | 0 | |||
44 | 担架 | 折叠式带滚轮 | 副 | 5.000 | 3% | 0 | 0.00 | 0 | ||
45 | 安全带 | 五点式安全带 | 个 | 50.000 | 3% | 0 | 0.00 | 0 | ||
46 | 防尘口罩 | 个 | 3000.000 | 3% | 0 | 0.00 | 0 | |||
47 | 应急救援雨衣 | 件 | 60.000 | 3% | 0 | 0.00 | 0 | |||
48 | 应急救援雨靴 | 双 | 60.000 | 3% | 0 | 0.00 | 0 | |||
49 | 救援绳索 | 米 | 15.000 | 3% | 0 | 0.00 | 0 | |||
50 | 大头棒 | 根 | 80.000 | 3% | 0 | 0.00 | 0 | |||
51 | 爆闪灯钢管 | 根 | 500.000 | 3% | 0 | 0.00 | 0 | |||
52 | 沙袋 | / | 个 | 500.000 | 3% | 0 | 0.00 | 0 | ||
53 | 小水马 | 53cm*56cm | 个 | 1000.000 | 3% | 0 | 0.00 | 0 | ||
54 | 灭火毯 | 1m*1m | 个 | 80.000 | 3% | 0 | 0.00 | 0 | ||
55 | 灭火器 | 个 | 400.000 | 3% | 0 | 0.00 | 0 | |||
56 | 烟感报警器 | DN97 | 个 | 100.000 | 3% | 0 | 0.00 | 0 | ||
57 | 灭火器箱 | 4kg+2装 | 个 | 200.000 | 3% | 0 | 0.00 | 0 | ||
58 | 消防服 | / | 套 | 20.000 | 3% | 0 | 0.00 | 0 | ||
59 | 广播设备 | TS-XG2000G | 套 | 5.000 | 3% | 0 | 0.00 | 0 | ||
60 | 监控设备 | TS-DH-200/64 | 套 | 20.000 | 3% | 0 | 0.00 | 0 | ||
61 | 消防架 | 个 | 15.000 | 3% | 0 | 0.00 | 0 | |||
62 | 消防桶 | 个 | 60.000 | 3% | 0 | 0.00 | 0 | |||
63 | 消防铲 | 个 | 30.000 | 3% | 0 | 0.00 | 0 | |||
64 | 水基灭火器 | 5公斤 | 个 | 30.000 | 3% | 0 | 0.00 | 0 | ||
65 | 消防器材架 | 个 | 10.000 | 3% | 0 | 0.00 | 0 | |||
66 | 消防器材柜 | 个 | 8.000 | 3% | 0 | 0.00 | 0 | |||
合计 | 0.00 | 0.00 | ||||||||
产品主要技术指标: |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 |||||||||
付款要求: | 先货后款,当月结算,次月支付,支付金额不超过结算金额的80%,剩余20%根据项目资金情况进行支付,此单价为含税到位价,以银行转账,不低于10%的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乙方货款,贴息费由乙方承担,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结算为准。乙方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 | |||||||||
附件要求: | 随报价单同步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 |||||||||
运送地址: | **51团14连 |
注:(1)报价均为含税到位价;
(2)具体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3)本表总价须与响应函报价一致。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银行 | ||||
****银行账号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投标货物制造商名称 | ||||
供应商须知要求 投标货物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 ||||
备注 |
注:1. 供应商应根据第一章3.1款及供应商须知第3.5(1)项、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项和第3.5(8)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项 目 | 供应商情况说明 |
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3.1款及供应商须知3.5(5)项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我方承诺,我公司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也无行贿犯罪行为。
如我方上述承诺不实,采购人可认为我方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由采购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进行设备采购的,供应商应在此明确拟提供采购设备详细的技术性能指标;进行材料采购的,供应商应在此明确拟提供采购材料的详细的质量标准。
2、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有外购的,应在此部分详细说明外购的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名称、型号规格或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地址等信息。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