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韶发改备案【2023】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建设单位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位于**高新区内。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金额为19200.00万元,****停车场改造,充电桩建设及配套完善停车系统、电力电讯、给排水、绿化、亮化、标志标线等辅助设施。项目改造完成后,可提供停车位3828个(其中大巴车停车位33个,中巴车停车位45个,小车停车位3750个),并在小车停车位处配套建设1600个充电桩(其中快速充电桩1100个,慢速充电桩500个)等。
建设项目包括项目设计、施工建设、非甲供材料采购等内容。
2.4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
(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后续服务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确认所包含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出于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6日起(**时间,下同)起,在**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网址:http:\\222.****.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人民政府/****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cn/12365/12370/index.htm)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活动****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韶****开发区创业中心5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731-****57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923室;
项目负责人:赵敏;
电 话:0731-****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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