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防水排涝工程-楞子桥港、和尚桥浜等河道治理项目第三方检测及平行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防水排涝工程-楞子桥港、和尚桥浜等河道治理项目****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4〕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及平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武原街道
2.2检测内容:**主**防水排涝工程-楞子桥港、和尚桥浜等河道治理项目第三方检测及平行检测。
2.3检测费用:约12.74万元。
2.4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移交全部资料。
2.5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3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 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3日14时00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2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海政路333号二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jxszwsjb.****.cn/col/col****744066/index.html)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地址:****科技城银都大厦18楼
联系人:王超 联系人:闵莉
电话:0573-****1756 电话 :0573-****7058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3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复印件) |
4 |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提供复印件)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6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或《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复印件。****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