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公司碳化硅遴选供应商(增补)二次
入围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平顶****公司碳化硅遴选供应商(增补)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公司碳化硅遴选供应商(增补)
招标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日期:2024年9月18日
三、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评标日期:2024年10月10日9:00 (**时间)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3
评标办法:合格制
标段 | 名称 | 入围候选人名称(排名不份先后) |
一 | 碳化硅遴选供应商(增补) | **** |
******公司 | ||
河****公司 | ||
**市****公司 | ||
青****公司 | ||
**金****公司 | ||
**县金****公司 | ||
******公司 |
四、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30(**时间)。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体育路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及电话:化工制品科 159****1534
邮箱:****@qq.com
业主:平顶****公司
地址:**省**市建设路东段631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1812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王先生 蔡女士
电 话:0375-****587 ****589
邮 箱:****@hnzpzb.cn
财务电话:0375-****620
****
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