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仲土挂告[2024]028号
正文内容
惠仲土挂告 [2024] 028号 | 挂牌编号:惠仲土(用地)挂[2024]037号 | |
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 | |
2084 | 竞买保证金(万元):417 | |
20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 | |
0 | 宗地使用权面积(m2):22061 | |
无底价 | 最高报价:2084.000000 万元 | |
**** | 国土证号:||
2024/10/10 10:00:00 | ||
**** | 成交价:2084 万元 |
ZKB-003-09-01 | 建筑系数:≥40 |
**仲恺高新区五一北片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22061 |
工业用地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44122≤S≤66183 |
50 | 其中住宅总面积(m2):|
2.0≤R≤3.0 | 建筑密度(%):|
10≤绿地率≤20 | 开发程度:
(一)计算指标用地面积22061㎡(其中使用权面积22061㎡);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417万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有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三)该项目沿道路绿地ZKB-003-09-02号地块无偿划拨至******开发区****办公室,并由其进行配建; (四)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五)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六)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管理委员****管理局****公司,****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七)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时,提****管理委员****统计局出具的与该宗地产业类型一致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文件,并同步****管理委员****促进局签订《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 (八)项目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集约用地指标或者非优先发展产业的,用地单位必须按《出让合同》及《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的约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缴交违约金等,如果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补缴土地出让金由****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估价期日应以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受理补缴地价申请时点为准;****管理委员****促进局负责对竞得人履行《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的后续监管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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