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智能停车库BOT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谢金 电话:0556-****009 | ||||
项目总投资 | 约19666万元(投****政府核准的为准)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路52号 电话:0556-****96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 计划特许经营期 | 包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运营期累计最多不超过29年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西子****公司、******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机械式停车设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特许经营期 | 25年 | ||
地 址 | **省**市**区**路街道**路54-3号、**省**市**县孚玉镇**路25号7楼、**省******开发区宏达路181号、**省上**白马庙巷17号121室 | ||||
特许经营期限(年) | 25 | ||||
项目负责人 | 汪永立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134********09328 | |||||
技术负责人 | 刘恺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停车场租赁项目 2.****集团****停车场租赁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小****公司、**旭****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机械式停车设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特许经营期 | 25年 | ||
地 址 | **市**区贤坤路5号1幢201室一单元、****开发区海燕北村4#-5#楼6#门面 | ||||
特许经营期限(年) | 25 | ||||
项目负责人 | 宋将来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134********00384 | |||||
技术负责人 | 吕秀荣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聚力****公司、******公司、**市****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机械式停车设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特许经营期 | 25年 | ||
地 址 | ****开发区新黎**侧、**省**市**县头陀镇头陀村祠堂组、**省**市**区十里铺乡林业村 | ||||
特许经营期限(年) | 25 | ||||
项目负责人 | 张**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134********02865 | |||||
技术负责人 | 张煜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吴限,联系电话:0556-****963。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