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巡场镇老城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珙县文化公园项目)—场内线路迁改及施工临时用电安装(二次)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巡场镇**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文化公园项目)—场内线路迁改及施工临时用电安装(二次)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0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巡场镇**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文化公园项目)—场内线路迁改及施工临时用电安装(二次)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 | 咨询电话: | 180****6801 |
工期要求(天): | 15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887103.49 | 项目发包价(元): | 860490.39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0-11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10-12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10-14 10:1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发包价的 5 %,在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交;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银行****公司出具的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2、民工工资保证金:中选价的 2.5 %,按合同约定方式缴纳。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选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中选人提交现金担保的,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中选人。 4、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期限:现场施工完成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成经公示无投诉30日内无息退还。 | ||
项目所在地: | ** | ||
选取地点: | ****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巡场镇 | ||
项目概况: | 1、对**巡场镇**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文化公园项目)原用电线路进行重新接通,接通后拆除旧线路;2、**装一台400KWA变压器保障**巡场镇**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文化公园项目)施工用电。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注册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级别:贰级及以上,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项目特殊要求: | 1、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日内签订合同;2、该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条款待中选后由甲乙双方约定;3、附件中该项目施工图、清单工程名称应为**巡场镇**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文化公园)—场内线路迁改及施工临时用电安装。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送审图纸、预算资料.zip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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