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单位交来的《关于给予**县**污水直排应急处理工程项目等5个项目立项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县**市政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及城乡建设品位,同意你单位在**县**实施**县**污水直排应急处理工程项目等5个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对县城内1046根路灯灯杆的2928盏灯进行检修;对迎宾大道106盏破烂路灯及电缆进行更换;(二)对县城内10处污水直排点进行应急处理,内容包括清淤、池底硬化及敷设污水管等;(三)对县**道路两侧33处土坡、杂物及菜地进行整治改造;(四)对县城内德天大道、养利路、菜园路、**路、桂园路、**路、古榕路、伦理路等主干道高大园林绿化乔木进行打顶整枝,对遮挡路灯光度的乔木进行高位修剪;(五)对县**新平路、****检察院****工业园)及大糖小区内;****教育局至新车站路段);****车站至星光小区)等街道进行划线,建设内容包括新划道路分界线、道路标识线、斑马线等(详见附件)。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77.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2023年“决胜文明城市创建﹒献礼建市二十周年”创城攻坚工作项目融资资金。
五、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六、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前期工作,并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等项目审批系统上完善项目相关信息,以便项目顺利实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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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