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0月14日起对贡山****幼儿园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就地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贡山****幼儿园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招投标制执行情况;合同制执行情况;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工期执行情况;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情况;项目财务收支情况;政府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其他与工程相关事项的审计。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30日,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35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郑玉平 (行政执法证号:251****6004)
审计组主审:王元东 (行政执法证号:251****6003)
审计组成员:通过政府采购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人员7名。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郑玉平139****7520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体育局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办公地点:****纪委监委门卫室
邮 编:673599
监督电话:088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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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