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恩彼碧轴承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1057807 | 建设单位法人:小林保一 |
赵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都山路1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451-C3451-滚动轴承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开发区 都山路18号 |
经度:119.44948 纬度: 39.92975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27 |
秦开审批环表〔2022〕第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057807001Q |
2022-10-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9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105780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105780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1MA09NY4D5M | 竣工时间:2022-09-1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05NShAV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原有设计产能年产带座滚动轴承1000万套的前提下,提高轴承座和轴承加工能力的匹配度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原有设计产能年产带座滚动轴承1000万套的前提下,提高轴承座和轴承加工能力的匹配度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工厂房工艺:对轴承底座进行底面加工、球面加工、钻孔加工后即为成品;洁净厂房组装工艺:将轴承和轴承底座进行组装即为成品;新增实验楼进行化学实验工艺,物理实验工艺为摩擦力、拉伸力、硬度、洁净度、机械性能等物理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工厂房工艺:对轴承底座进行底面加工、球面加工、钻孔加工后即为成品;洁净厂房组装工艺:将轴承和轴承底座进行组装即为成品;减少化学实验工艺,物理实验由摩擦力、拉伸力、硬度、洁净度、机械性能等物理检验变为寿命、防水、漏脂、防尘等实验。 |
本项目实验楼减少化学实验工艺,物理实验由摩擦力、拉伸力、硬度、洁净度、机械性能等物理检验变为寿命、防水、漏脂、防尘等实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实验楼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技改项目组装车问和轴承底座机加工车间均不产生废气,主要废气为实实验楼化学实验废气,经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现有铸造车间内的二次抛丸工序废气收集后与现有抛丸研磨工序合用1根排气筒排放,将二次抛丸工序车问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将现有浇注工序设半封闭集气罩,手工浇注工序增加集气罩,手工造型抛丸机自带布袋除至器,以上废气单独设引风机,收集的废气单独设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简排放。以上废气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要求及《****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2021】-10)文件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标准限值要求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产生固废除尘器收集的收集灰外卖处理,废铁屑(不沾染切削液)收集外卖处理;实验室废液及沾染废液及试剂的一次性实****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烧杯、量器、****实验室用品)、****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间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严格做到防腐防渗的要求。 4、技改项目新增机械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本次技改项目防水实验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及排水。2、本项目浇注与手工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8m排气筒排放;手工抛丸废气与落砂工序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二次抛丸工序废气与研磨工序共用2套布袋除尘器,并入现有抛丸、研磨工序1根25m排气筒排放。3、项目产生固废除尘器收集的收集灰外卖处理,废铁屑(不沾染切削液)收集外卖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间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严格做到防腐防渗的要求。 4、技改项目新增机械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
浇注+手工造型废气排气筒高度由25m变为18m;手工抛丸废气与落砂工序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5、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 6.、落实报告表中各项防腐防渗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1、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 2、落实报告表中各项防腐防渗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0013 | 0 | 0.0013 | 0 | 0 | 0.001 | 0 | |
0.0001 | 0 | 0.0001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114 | 0 | 0.114 | 0 | 0 | 0.114 | 0 | / |
0.57 | 0 | 0.57 | 0 | 0 | 0.57 | 0 | / |
20.691 | 0 | 29.88 | 15.464 | 0 | 5.045 | -15.46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 一致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主要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置于室内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一致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现有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工企危服(秦皇****公司运输处理。 | 一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厂区现有供水系统,主要用水项目 为实验室实验用水;实验室废水依托现有管网排放;用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系统;供热依托厂区现有供暖系统,现有燃气锅炉;危废间依托现有危废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用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系统;供热依托厂区现有供暖系统,现有燃气锅炉;危废间依托现有危废间;****实验室,不新增用水,无生产废水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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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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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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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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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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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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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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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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