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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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态环境局****分局报送的由**森****公司编制的《********医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租赁**市高新区(**区)**北路320号1****广场1层商业109****医院项目,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52′48″,东经87°33′36″。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06m2,主要建设内容为诊疗室、配药室、手术室、B超区、化验室等,项目运行后主要提供宠物基础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和动物胸腔或腹腔手术。
二、****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项目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下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设施等产生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确保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
(二)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
(三)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规定,配置医疗固体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严禁与其他垃圾混存,并设专人管理。医疗固体废物须委托具有医****公司进行处理,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公司合理处置;医疗固体废物与废紫外灯管的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统一存放,及时交给环卫部****填埋场处理。
(四)做好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善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操作规范、设备检修保护、人员管理、台账管理等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措施。加强对射线装置及使用场所的安全与防护管理,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应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职业人员和公众所受附加有效剂量限值和约束值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有关标准要求,定期对射线装置使用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水平监测。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好各类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防止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五)制定各污染源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范以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类污染物的安全处置。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高新区(**区)生态****执法大队将对此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你公司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