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殡仪馆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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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态环境局****分局报送的由**辰光****公司编制的《********殡仪馆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批复如下:
一、 你中心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市**区**东**一巷78号建设1台2t/h、1台4t/h****中心供暖。项目占地面积370㎡,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54′50.013″,东经87°36′9.378″,用气总量约为120万m3/a。
二、****中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燃气锅炉须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合理布局烟气排放口,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气黑度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市《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最低允许高度限值要求。
(二)项目锅炉排水、软水设备反冲洗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处理厂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五)应按《报告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各污染源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范以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类污染物的安全处置。
(六)项目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核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18t/a;二氧化硫0.036t/a;氮氧化物0.497t/a。新增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通过****公司降氮升级改造项目消减量倍量替代。
(七)项目今后如与城市规划相冲突,须无条件搬迁。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中心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五、高新区(**区)生态****执法大队将对此项目建设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你中心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