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综合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社会实践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车辆租赁服务 | 1(批) | 否 | 交通运输业 | 38000 | 38000 | 5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明细 | 描述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根据《****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自拟格式),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投标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 至 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综合科
方式:①线下获取:携供应商报名登记(详见附件)表到我司进行登记;②线上获取:将供应商报名登记(详见附件)发至我司邮箱进行登记;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591-****6637 邮箱:****@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3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区赛月亭巷1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134****94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黎明街5号****文联旁)3层
联系方式:吴晓梅 0591-****8636 /(报名电话:0591-****6637王小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梅
电 话: 0591-****8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