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引战和股改阶段的审计及验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引战和股改阶段 的审计及验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引战和股改阶段
的审计及验资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引战和股改阶段
的审计及****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 100%,
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招
标代理为****(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人为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司。目前,招标人拟通过国企股改、IPO 上市等途径促进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和公
司发展的规范性,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助力招标人实现跨越式发
展。为此,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事务所,完成招标
人上市前期财务规范、引战、股份制改造(以下简称股改)等相关工作。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上市前期财务规范、引战、股改等相关工作,具体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对公司上市前期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管理建议书,
进行年度审计、引战、股份制改造审计,使相关制度、内控、财务数据符合上市
监管要求。
(1)对招标人财务制度、会计政策、财务内控、业财信息系统等进行尽职
调查,出具相关尽职调查报告,提出规范建议。
(2)根据上市要求,对招标人的项目财务数据进行专项审核。
(3)对招标人从中标之日起至股改基准日涵盖的报告期财务报表进行年度
审计,出****公司报告期或报告期内各期的单体审计报告及合并审
计报告。
(4)为公司业务及资产重组等事项提供咨询方案,配合协调相关工作。
(5)对招标人治理层、管理层及财务人员进行相关财务辅导和培训。
(6)提供引战相关审计(如有)及验资服务。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股改基准日财务报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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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净资产折股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股改验资报
告。
(8)引战、股改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财务审计相关工作。
注:本项目服务包含以上且不限于以上内容,以招标人项目实际需要为准。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完成股改工商变更为止。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成果:满足证券监管等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财政****事务所执业资格证;
(3)投标人须在财政****管理委员会完成证券服务。
财务要求
无。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 5 家 IPO
项目成功过会或股改审计的业绩。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5 年】以上
(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至少有 1 个 IPO 成功过会或股改的审计服
务项目业绩;
(2)现场负责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3 年】以上(含)。作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至少有 1 个 IPO 成功过会或股改的审计服务项目业绩;
(3)项目团队成员:为本项目配备至少 10 人。(项目团队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成员比例不低于 80%。)3
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
月16日,工作日9:0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
按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163.com,邮件主题为“投标人单
位名称+218水电院会所”。获取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联
系电话:024-****8870。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由委托代理人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
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
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
描件);
(3)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文件获取费汇款凭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需采用对公账户付款,账号如下:
公司名称:****开户银行全称:****银行****公司**长白汇锦支行
银行账号:210********000000453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
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0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达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一楼开标室(**市**区丽岛路42-1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
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4 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局认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
****机关出具的不少于 1 年的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
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
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
om)《****门户网站》 (lwec.net))
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
出。
8.其他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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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光荣街 68 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4-****390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丽岛路 42-1 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24-****8870
电子信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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