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商务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琼电商〔2022〕26号)《**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2025年**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扶持资金支持方向
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和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支持标准
(一)贷款贴息标准。对于项****银行取得用于设施设备投入的1年期以上贷款,给予不超过 3 年的贴息支持。贷款贴息补****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执行。****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不予贴息。扶持方式为事后奖补,奖****银行贷款利息后兑付。
(二)直接补助和以奖代补标准。单个项目以奖代补、直接补助比例不得超过申报设施设备投资金额的50%。市县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单个项目只能采取一种扶持方式。单个企业累计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征集范围
(一)有意向参与我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所申报项目的建设投资或服务地主要在我市、建设投资内容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5个支持方向的相关企业均可申报。跨市县(区)项目不在本次征集范围内,****商务厅申报。
(二)申报2024年项目建设内容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实施且完成验收;申报2025年项目建设内容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实施且完成验收。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三)项目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已获得过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要求,****中心、****商店****服务站不列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及相关企业申报的步行街、商业地产等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四、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安排资金按照“滚动申报、成熟一批、拨付一批”的原则,优先支持年内完成验收的项目。
五、需提交材料
如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单位),请严格按照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4)及规定时间,向****商贸岗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我局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择优筛选符合标准的项目向省商务部门推荐,并积极指导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政策。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商贸岗(**市翡翠大道与正义路交界处)
联系人:郭赟
联系电话:0898-****8625
电子邮箱:****@163.com
下载附件2:关于印发《**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下载附件3:关于执行《**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补充通知
下载附件4:2024年、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资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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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