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区周王镇**街道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 |
项目名称 | ****物流中心及附属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广场 22#8 楼 | |
投标报价:****9348.66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13分 | |
项目负责人:张翼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234****5339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企业业绩:****科技城项目一期工程,**绿色智造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高新区立讯精密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 |
企业奖项:****科技城项****服务中心)+“**杯”奖(省优质工程)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省****集团大楼 | |
投标报价:****3406.03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03分 | |
项目负责人:毛庆海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134********0112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企业业绩:年产 4 万吨工业铝合金型材**项目 EPC,精方药业制剂(经典名方)、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公司外用制剂车间、消防水池及泵房项目 | |
企业奖项:****学校建设项目E-5#楼+“**杯”奖(省优质工程)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开发区梅林大道 59 ****科技城 2号研发楼 | |
投标报价:****0938.58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8.02分 | |
项目负责人:胡晨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 234****0748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企业业绩:屯****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08 地块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服务中心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黄****公司年产 10000t 氨基硅油乳液、7000t 油剂、6000t 硅橡胶项目 | |
企业奖项:**智宬轩****公司年产 70 万平方米智能门窗系统项目+“**杯”奖(省优质工程)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集团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公司因项目经理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市****公司因投标文件中暂列金额计取了税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杨先生(招标人)、倪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9****1911(招标人)、183****5584(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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