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2023年****社区)居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市**县2023年****社区)居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由******委员会以班发改【2024】156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第二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县2023年****社区)居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2 招标编号:**** 2.3 建设地点:**县北拉镇 2.4 建设规模:小区给水改造:(小区楼栋给水管道改造17230.12㎡、原蹲便器拆除更换161.00套、厨房增设水龙头322.00个、总平给水工程2208.00m);小区污水改造(污水工程2775.00m、管道开挖恢复土石方1.00项、小区楼栋污水管道改造17230.12㎡);小区路面破除恢复3981.00㎡;小区居民房屋外立面翻新21531.13㎡、小区屋面增加蓝色树脂瓦5602.86㎡、小区单元楼门口顶增设国旗41.00个;小区单元楼所有外窗更换2973.81㎡;小区内附属改造(杂货棚161.00个);市政工程包括:市政处理设备房6.24㎡;市政道路(土石方1.00项、路缘石1652.70m、车行道6390.30㎡、人行道4131.75㎡、特殊路基处理6912.70m3、1-0.8钢波纹管涵35.50m、原沥青路面及路肩拆除3523.00㎡、交通标线666.90㎡);交通标志牌(F型悬臂式指路标示牌2.00个、单柱式指路标志牌1.00个、单柱双圆标志牌6.00个、单柱三角形标志牌2.00个、单柱八角形+正方形标志牌1.00个、单柱正方形标志牌5.00个、单柱双三角形标志牌2.00个、原标示牌拆除4.00个);给排水工程(给水工程1161.00m、污水工程1438.00m、雨水工程1435.00m、管道土石方1.00项、污水处理设备基础1.00项);电气工程(H=6m**太阳能村内照明34.00盏、电气工程(接水处理设备)1.00项);院内工程包括:取水房9.00㎡;给排水工程(给水工程1345.00m、污水工程1327.00m、管道土石方1.00项);其他工程(现状道路拆除恢复2534.00㎡、现状供暖管沟拆除恢复106.00m、围墙拆除恢复43.00m、围栏拆除恢复68.00m);自来水厂包括:配套用房65.58㎡、40.08㎡设备房1;88.57㎡设备房2;**间56.16㎡;附属工程(围墙152.00m、人行地面42.70㎡、车行地面238.90㎡、大门9.60㎡、填方1578.00m3、绿化829.50㎡);给排水工程(给水工程188.00m、污水工程143.00m、管道土石方1.00项);其他(机井2.00座);电气工程(电气工程1.00项、自控工程1.00项)以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含设计、施工、设备采购) 2.5 招标范围:包括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单体及总体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和验收等工作、施工、设备购置、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 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①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②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业绩要求:2021年1月01日至今,①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EPC项目设计的业绩(有联合体的,由对应的联合成员提供相应业绩);②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EPC项目业绩(有联合体的,由对应的联合成员提供相应业绩)。 3.6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 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书面声明(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3.10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4.投标报名 4.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24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7日00时00分,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7日00时0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会议现场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在开标现场无法解密或超过规定时间(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3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4****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印发《**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此项条款仅对潜在的施工企业做要求)。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6本项目执行自治****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7根据《关于公共**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8本项目执行******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8.9本项目执行******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自治区**市**县 联系人:扎西巴旦 电 话:180****72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纳金路**金座2栋1单元13-15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1****6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