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市湾龙****水厂房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湾龙****水厂房建设项目
2.2 服务内容:桶装水厂房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预算金额:409547元;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外省入吉施工企业须根据****建设厅的相关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持(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报告(4)信用查询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省******门市),获取招标文件。
4.2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21日14时00分;
地点为:****(**省******门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户 名:****;帐 号:080********01113946;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保证金数额:4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湾龙镇龙河****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陈秀梅,150****89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门市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43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