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铁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1********8457105 | 建设单位法人:田凌 |
舒德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市辖区**区 |
**市**区横一条甲18号院3号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社区****中心医疗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21-Q8421-****中心(站) |
建设地点: | **市**区 横一条甲18号院3号楼 |
经度:116.42937 纬度: 39.8500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11-01 |
丰环保审字〔2013〕3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63 | 运营单位名称:**** |
121********845710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21********8457105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公司 |
911********409771N | 竣工时间:2013-12-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无病床和食堂,****中心 | 实际建设情况: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无病床和食堂,****中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患者咨询就诊,检查开药,治疗后离开 | 实际建设情况:患者咨询就诊,检查开药,治疗后离开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1个,项****处理站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降噪措施;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其他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自建污水处理设施1个,项****处理站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生活垃圾由小区物业统一处置。医疗垃圾暂存于医废间,委托****回收处置。 |
实际建设期间污水站处理所有污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961 | 0 | 0 | 0 | 0.096 | 0.096 | |
0 | 0.0288 | 0 | 0 | 0 | 0.029 | 0.029 | |
0 | 0.0021 | 0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46-2005)中“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氨氮执行**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标准。 | ****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0m3/d,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 已按规范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门窗、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设备选型选择噪声低、振动小的产品;设备机房采用隔声门窗;水泵进出管设可曲绕橡胶接头,出水管采用消声止回阀,选用低速水泵,以降低水泵运行启闭时的噪声;空调、水处理设备均设有减振垫。 | 已按规范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的收集、存贮和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产生的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其他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固体废物的收集、存贮和处置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生活垃圾由小区物业统一处置。医疗垃圾暂存于医废间,委托****回收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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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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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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