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场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冷库、智能化劈半机及蒸汽发生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1日15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生猪屠宰场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冷库、智能化劈半机及蒸汽发生器设备采购项目(国内服务) | 1 | 项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972.00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磋商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三环南路安置小区5号1栋6单元201室)
方式:现场或邮件(****@qq.com)获取,响应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提供或资料不全导致报名不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售价:0.00元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2024年10月21日下午15:00(**时间),磋商地点:****(**县三环南路安置小区5号1栋6单元201室),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磋商会议,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投标人须在投标截****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银行转账的:须在2024 年10月20日17:00时(**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户名:****;开户行:****公司 账号:285********10000661),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完标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转账的成交供应商转入业主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安装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银行转账的转入业主指****屠宰场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冷库、智能化劈半机及蒸汽发生器设备采购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
八、付款方式:设备按招标人要求到场,设备送到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7%;余3%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每次付款前均需提供税率为13%增值税普通发票。)
九、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
地址:****园区阳都东路正对面
联系人及电话:宁先生 191****9210
代理机构:****
地址:**县三环南路安置小区5号1栋6单元201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134****2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