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桦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真空吸塑盒500万个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887222 | 建设单位法人:王再香 |
陈修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顺****社区新汇路7****中心4栋706室之二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真空吸塑盒500万个**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社区新汇路7****中心4栋706室之二 |
经度:113.3536 纬度: 22.8072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05 |
佛环0301〔2022〕00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7-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988722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区金****公司 |
****0606L****7315Q | 验收监测单位:佳誉(广****公司 |
914********1755193 | 竣工时间:2023-07-07 |
2023-07-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7-29 |
2023-08-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9-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02yrFb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处理厂处理,尾水排至洪奇沥水道.吸塑成型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一个 54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建立危废房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边角料、次品、废包装****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处****处理厂。 本项目吸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54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后,非甲烷总烃能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任意一次浓度值和1h平均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二级标准值。此外,本项目产生微量的氯化氢、氯乙烯(可忽略不计),其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房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投资 500 万元,本项目用地面积 1236.22 平方米,经营面积1236.22平方米,主要真空吸塑盒的加工生产,投产后预计年产真空吸塑盒300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本项目投资 500 万元,本项目用地面积 1236.22 平方米,经营面积1236.22平方米,主要真空吸塑盒的加工生产,投产后预计年产真空吸塑盒300万个。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购入原辅材料-烘干-吸塑成型-裁断-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购入原辅材料-烘干-吸塑成型-裁断-包装-成品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吸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一个 54 米的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产生的吸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一个 54 米的排气筒排放。 |
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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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三级标准 | 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有组织废气:吸塑废气治理设施(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 | 已监测 | |
2 | 无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能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较严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任意一次浓度值和1h平均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二级标准值。此外,本项目产生微量的氯化氢、氯乙烯(可忽略不计),其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隔离 | 东北面、东南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3 类标准要求。 | 墙体隔断等设施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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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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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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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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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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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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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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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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