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昌赣客专CGFJ-1标临时搅拌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1MA3ABW084N | 建设单位法人:章福儿 |
章福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市**县翠林****学院****研究所地块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集团有限公司昌赣客专CGFJ-1****搅拌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翠林****学院****研究所地块内 |
经度:115.950120 纬度: 28.50744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15 |
南环评字〔20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42 | 运营单位名称:**** |
****0121MA3ABW084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21MA3ABW084N | 验收监测单位:**中净****公司 |
****0104MA399BLH2T | 竣工时间:2022-07-1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8885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备料→进料→输送、计量→上料搅拌→检验→装车、运输 | 实际建设情况:备料→进料→输送、计量→上料搅拌→检验→装车、运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用水主要为配料用水、抑尘用水、员工生活用水、餐饮用水、车辆清洗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等。配料用水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洒水抑尘全部挥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生产。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筒仓废气、上料废气、搅拌废气、堆场废气、运输车辆动力起尘、装卸粉尘以及食堂油烟。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上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堆场废气通过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通过设置冲洗车平台,无组织排放;装卸在四周采用彩钢棚封闭的堆场内进行,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和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噪声源强控制、消声治理、隔声降噪后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布袋、地面清扫收集尘、废包装袋、沉淀池渣、布袋收集尘、废混凝土样品、废机油、废机油桶、浮油、含油废抹布以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地面清扫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渣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浮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均为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用水主要为配料用水、抑尘用水、员工生活用水、餐饮用水、车辆清洗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等。配料用水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洒水抑尘全部挥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浇灌,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生产。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筒仓废气、上料废气、搅拌废气、堆场废气、运输车辆动力起尘、装卸粉尘以及食堂油烟。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上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搅拌楼内高空排放;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搅拌楼内高空排放;堆场废气通过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通过设置冲洗车平台,无组织排放;装卸在四周采用彩钢棚封闭的堆场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厂内食宿人员较少,采用家庭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和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通过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绿化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布袋、地面清扫收集尘、废包装袋、沉淀池渣、布袋收集尘、废混凝土样品、废机油、废机油桶、浮油、含油废抹布以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地面清扫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渣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浮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均为危险废物,目前暂未产生,待产生至一定量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化粪池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 | 项目用水主要为配料用水、抑尘用水、员工生活用水、餐饮用水、车辆清洗用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等。配料用水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洒水抑尘全部挥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浇灌,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生产。 | 配料用水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洒水抑尘全部挥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浇灌,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筒仓废气、上料废气、搅拌废气、堆场废气、运输车辆动力起尘、装卸粉尘以及食堂油烟。筒仓粉尘经筒仓顶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上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搅拌楼内高空排放;搅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搅拌楼内高空排放;堆场废气通过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通过设置冲洗车平台,无组织排放;装卸在四周采用彩钢棚封闭的堆场内进行,无组织排放;厂内食宿人员较少,采用家庭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 | 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和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通过距离衰减、建筑隔声、绿化吸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布袋、地面清扫收集尘、废包装袋、沉淀池渣、布袋收集尘、废混凝土样品、废机油、废机油桶、浮油、含油废抹布以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地面清扫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渣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浮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均为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布袋、地面清扫收集尘、废包装袋、沉淀池渣、布袋收集尘、废混凝土样品、废机油、废机油桶、浮油、含油废抹布以及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地面清扫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渣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浮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均为危险废物,目前暂未产生,待产生至一定量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