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鸿源智能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900MAC4GQAT1G | 建设单位法人:侯吉忠 |
张晓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太****示范区 |
****示范区唐槐产业园武洛街26号1号厂房西面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鸿源智能危险废物收集、中转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太****示范区 ****示范区唐槐产业园武洛街26号1号厂房西面 |
经度:112.59375 纬度: 37.72738 | ****机关:太****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15 |
晋综示行审环评〔2023〕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900MAC4GQAT1G001V |
2023-12-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 |
13 | 运营单位名称:**** |
****9900MAC4GQAT1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900MAC4GQAT1G | 验收监测单位:**碧源****公司,******公司 |
****0100MA0JUCF49E,911********426291G | 竣工时间:2024-03-15 |
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30 |
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https://gongshi.****.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收集、中转危险废物5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收集、中转危险废物5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收集、装车-登记卸车-贮存区分区暂存-转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收集、装车-登记卸车-贮存区分区暂存-转运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产生有机废气的每个危废暂存间(废药品暂存间、含有机溶剂废物暂存间、废矿物油暂存间、其他液体暂存间、感光材料暂存间、沾染性固体废物暂存间)均设卷帘门,隔间内设有通风集气系统,有机废气收集后统一被抽送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整个危废暂存库为密闭式,挥发性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收集后与产废气的危废隔间废气统一被抽送至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危废暂存间均为密闭式,废电池暂存间、废化学试剂类暂存间内设有通风集气系统,废气收集后空气被抽送至一套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5、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6、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碱液、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拖布、废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定期送往**省****中心处置; 7、风机置于室内并进行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厂房隔声;车辆减速、禁鸣、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 8、整个危废暂存车间在现有硬化的基础上铺设2cm厚的水泥砂浆找平,再铺设2mm厚的环氧树脂漆; | 实际建设情况:1、产生有机废气的每个危废暂存间(废药品暂存间、含有机溶剂废物暂存间、废矿物油暂存间、其他液体暂存间、感光材料暂存间、沾染性固体废物暂存间)均设卷帘门,每个隔间内均设通风集气系统,有机废气收集后统一被抽送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全厂共用1根排气筒) 2、整个危废暂存库为密闭式,挥发性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收集后与产废气的危废隔间废气统一被抽送至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全厂共用1根排气筒) 3、危废暂存间均为密闭式,废电池暂存间、废化学试剂类暂存间内设有通风集气系统,废气收集后空气被抽送至一套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全厂共用1根排气筒) 4、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5、生活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6、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碱液、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拖布、废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定期送往**省****中心处置; 7、风机置于室内并进行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厂房隔声;车辆减速、禁鸣、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 8、整个危废暂存车间在现有硬化的基础上铺设2cm厚的水泥砂浆找平,再铺设2mm厚的环氧树脂漆; |
环评要求:危废隔间挥发性有机废气与整个暂存库挥发性有机废气和少量挥发性酸性废气经集气后共用一套活性炭(两级)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电池暂存间酸性废气收集后空气送至一套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经另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处理点位及配套处理设施不变,考虑到空间布局及位置等因素,两股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92 | 0.298 | 0 | 0 | 0.292 | 0.29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20mg/m3) | 产生有机废气的每个危废暂隔间(废药品暂存间、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暂存间、废矿物油暂存间、其他液体暂存间、感光材料暂存间、沾染性固体废物暂存间、其他固体废物暂存间)均设卷帘门,每个隔间内均设通风集气系统,有机废气收集后统一被抽送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根据2024年5月21—22日对厂区有组织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DA00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11.3—12.7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0.087—0.123kg/h之间,净化效率在70.1-78.4%之间;本次监测6次,达标6次,达标率100%。 | |
2 | 酸雾净化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硫酸雾45mg/m3) | 产生酸雾废气的每个危废暂隔间(铅酸电池暂存间和废酸、废碱暂存间 )均设卷帘门,每个隔间内均设通风集气系统,暂存间内废气被抽送至一套“酸雾净化塔”进行净化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根据2024年5月21—22日对厂区有组织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DA001排气筒硫酸雾排放浓度未检出;本次监测6次,达标6次,达标率100%。 | |
3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硫酸雾1.2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 | 整个危废暂存库为密闭式,危废库内的废气与每个危废隔间废气统一被抽送至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根据2024年5月21—22日对厂界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硫酸雾未检出、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值为0.68mg/m3;本次监测8次,达标8次,达标率100%。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所有产生噪声均采取了降噪措施,其中风机置于室内并进行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厂房隔声;车辆减速、禁鸣、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 | 根据2024年5月21—22日对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在39.8~61.4dB(A)之间、夜间等效声级在31.8~53.4dB(A)之间,各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夜间各监测2次,达标2次,达标率100%。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整个危废暂存车间在现有硬化的基础上铺 设2cm厚的水泥砂浆找平,再铺设2mm厚的环氧树脂漆 | 本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建设,整个危废暂存车间在现有硬化的基础上铺设2cm厚的水泥砂浆找平,再铺设2mm厚的环氧树脂漆。厂区年册建有1口地下水监控水井。根据2024年5月21—22日对厂区南侧监控井地下水水质的检测结果可知,所测地下水质中的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氟化物、锰、钼、钠超标,监测4次,超标4次,超标率100%;地下水质中铝超标,监测4次,超标2次,超标率50%;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监测4次,达标4次,达标率100%。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废活性炭、废碱液、破损危废容器等包装物、废棉纱、废拖布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暂存于各自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碱液、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拖布、废劳保用品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定期送往**省****中心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车间西北侧设置一座21m3的事故池; 2.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3.危废暂存间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干粉灭火器等; 4.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等。 | .车间西北侧设置一座21m3的事故池; 2.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3.危废暂存间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干粉灭火器等; 4.企业应急预案已备案,目前未开展应急演练等。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生活废水外排至租用厂区的化粪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你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已竣工,现阶段正在开展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